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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对情侣分手的故事 谈钱伤感情不谈钱也伤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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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1 0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青年时报》报道 10月18日上午,石桥派出所调解室里,坐着两对情侣,互相怒视着对方。
  A女友偷了他一千元网游钱
  10月18日凌晨2点15分左右,石桥派出所接到报警。派出所立刻出警赶到事发地天堂园社区,原来是一对情侣吵架。
  “她偷了我的钱!”说话的小伙子姓杨,他指责自己的女友小陈偷了他支付宝里1000元钱,而这些钱小杨是用来玩游戏的。
  “你怎么能没有经过我允许就用我的钱?”
  一听这话,小陈也来气了:“平时好像你没用过我钱一样,而且你每天住在我家,我还没向你拿房租,拿你点钱就算房租好了!”
  经过警察的调解,劝说两人无用,两人都坚持要分手。两人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女方赔付男方500元,双方就此分手,男方也随之搬出现居住地天堂园社区。
  B分手可以先付我2万工资
  “我4年的感情付出,为你们王家做牛做马,现在要我走,我怎么活啊!至少把这4年的工资给我,我才同意分手。”石桥派出所调解室里坐着一个40来岁的妇女,低着头在哭。
  董女士是浙江淳安人,4年前认识了年龄相仿的同乡王某。王某在杭州开了一家店,自从建立了恋爱关系后,董某就跟随王某来杭帮他一起打理。
  平日里,董某又当老板又当店员,帮他把小店打理得井井有条。可是两人的感情却不时有矛盾产生。10月18日早晨,两人又吵开了,继而在店里大打出手。周围的群众赶紧报了警。
  董女士要求男方支付给他4年来在他店里工作的工资共计2万元,这个意见被林先生一口回绝了。“我和她是恋爱关系,又不是包养,平时在杭州吃喝住都是我出的,凭什么我要给她钱!”两人一直僵持了3个多小时。直到记者来到现场,担心事情越闹越大的王某答应了女友的条件,匆忙签了协议书就离去了。作者:张琴 石林 吕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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