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第十小学2018年下期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通告
根据上级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我校定于8月21日至23日为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必须同时具备如下三个条件)
1、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招录完7周岁儿童后仍有学位,招录2012年2月29日前出生的儿童)。
2、实际住址在我校招生服务范围内。
3、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儿童。
二、报名时需带证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1、户口簿(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儿童免疫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足以证明实际住地的有效证件(如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拆迁户应提供镇级证明和拆迁协议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8月21日——8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四、报名地点:兴宁市第十小学厚生楼二楼教室。
五、补充说明:
1、根据上级招生工作要求,以下两种情况儿童,先报名登记,如果招录完7周岁儿童后还有学位,则按报名先后及年龄大小依次招录。
⑴符合上述“报名对象”中第2、3点要求,且于2012年2月29日前出生的儿童。
⑵户口不符合要求,但实际住址在我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健康儿童。
2、报名时需带小孩来校面试。
3、学校对家长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待后公布录取名单。
兴宁市第十小学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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