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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何在?
我奶奶廖仕香,七十四岁,兴宁市新圩镇蓝布村河唇排十八队村民,2015年十月23日上午九点钟,见一恶人彭桂青持锯来砍自己竹林,,便上前制止,彭立刻用锯砍伤奶奶右手,鲜血直流…尔后去新圩卫生院缝了十二针,门诊治疗十天,花去医药费一千五百多元。报派出所已一年了,至今未处理。2016年11月23日,2,爷爷奶奶在自己竹林地砌好围墙,早上六点钟,廖汉东,廖汉林拿来铁锤,毁坏围墙十二米,偷运走水泥九包。24日又是早上六点二十分,汉东用铁丝将老人家的斗门扭紧,又来撬围墙十多米,两老人听到响声,穿着睡衣起来,势单力薄,只得报案`…。近七点群众制止后,案犯才罢手。法治社会,怎么还有此等不法分子如此猖狂,故意伤人,毁坏他人财物,偷窃财物。我们都在外工作,只剩两老在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终无安日,身心受损,子女担忧。十多天过去了,我们上访过,但仍未见有关部门来处理,影响极坏。大家说法律是否在兴宁行不通了?。希政府重视,捉拿案犯,还我们一个公道,赔偿损失,问责相关人员,还我们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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