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坳村柯树岗有一片山林是我的祖辈世世代代耕耘几百年赖于生存的唯一土地(包括宅基地、菜地、果园、房屋)。解放初期,政府给予保留了自留山并发放了土地证。1962年农村施行生产队体制时,原屏汉大队把我家这片山林划给了洋岭围生产队,而把我家的人口忘之事外,并没有纳入任何生产队。因此我家成了没有土地、、山林的遗漏户。当时屏汉大队只从偏远的农场中划出3.5亩水稻田,让我家自耕自足,至于那片自留山的划分问题上,洋岭围生产队就借口与其队员均分林副产品为由,拒绝归还给我家,大队也就这样不了了之,没有给予妥善处理。 从此,我家过上了鸡犬不宁的生活,累年累月为这山林以及林产品分配问题争吵打斗,达数十年之久。 为此累累向大队公社请求解决无果! 1978年秋,在因茶籽收获争执后,洋岭围生产队竟然发动全生产队所有劳动力,各持刀操斧,疯狂地把我家经营几百年赖于生存的果园摧毁无余!当时屏汉、佛坳两个大队的干部都在现场,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疯狂遂虐、疯狂砍伐、摧毁无余! 事后请求大坪公社要求依法惩治不法份子,赔偿损失,归还我家土地。公社派来罗常番一个人,处理结果令人瞠目结舌;只说了一句话;“14个人口,150亩”了事,没有调查核实,不讲半句原则的话,不谈半点历史事实与理由,不提半句法制的话,对被摧毁的果园只字不提,就这样走了。 1984年,我的邻居曾经的继叔罗伟凤及其子罗胜新,又纠集了佛坳大队干部罗绍元等一干人马,同样不讲原则、不依历史事实,不凭半点法律法规,自已拿锄头强行从我家门口划去两份山林。 其实,1962年前罗伟凤已经在龙光队分到了土地、房屋的。 后我家步入多事之秋,老的老,病的病,生存环境日益缩窄,人口四散外出求生,多年无家可归! 一晃就是三十年没回过家,2015年初,我回家看了一次,凄惨景象摧人泪下,我家周围几公里的山地无人耕种、无人拾柴,变得人迹罕至,荆棘丛生,无路进出,那几百年的破烂老砖房早已坍塌,淹没在荆棘丛中,不见一砖一瓦,没有了饮用水源,可见原址已不具备人类生存的条件,由此我家只有一个户口在佛坳,再也没有一寸土地,连搭一个帐篷的地方也没有了! 似此,请问政府还有没有冤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