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2013年底因兴宁市南部新城建设需要,需征收向阳村丘屋的土地房屋,丘禄进的土地房屋在征收范围内。丘禄进于1992年去世,其妻子罗福娣也于早年去世,丘禄进生有两子一女(曾庆红、曾辉泉、丘惠兰),丘玉瑜是丘禄进养女。由于征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2013年10月征收工作组对丘禄进的土地房屋进行丈量,当时丘禄进的女儿丘惠兰在场并签名确认。因涉及丘禄进的财产分配较为复杂,2013年11月向阳征拆工作组及向阳村委会组织处理丘禄进的名下的土地房屋继承分配问题,曾庆红、曾辉泉、丘惠兰、丘福铭到场,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丘福铭、吴美兰是丘玉瑜的叔公、婆婆,也是丘玉瑜的监护人,丘禄进夫妇去世后丘玉瑜于2001年被丘福铭、吴美兰收养。丘玉瑜写有委托书,全权委托其叔公丘福铭、婆婆吴美兰对其名下的土地房屋进行处理)。吴美兰于2014年1月16日对丘玉瑜名下的土地房屋进行了货币结算,结算金额74505元。目前,丘玉瑜与其叔公丘福铭、婆婆吴美兰一起居住在向阳安置区。 2015年8月12上午我们与丘玉瑜联系反馈其所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丘玉瑜提出生活辛苦希望政府照顾,我们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协调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解释工作!
福兴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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