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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投诉兴宁公交车票价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近两年来,尤其是节假日期间,不断有市民反映我市公交车票价问题。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都认真用了调查核实,对诉求明确,反映人姓名、联系电话和投诉内容真实的,我局在核对事实基础上依法作了清退,同时一再要求公交公司提高政策意识,执行好政府定价政策,维护好市民合法权益。
二、但公交车乱涨价一直禁而不止,原因如下:一是是票价形成机制滞后。 我市现行公交票价依据还是2002年制定的兴价【2002】39号文。但原来规定收费标准时,公交公司只有城区的1、2、3号线路,现在发展为8条线路,同时随着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公交线路在原来基础上向城外延伸,每条线路营运里程单程均延长10至15公里,加上10多年来司乘人员工资的上涨,综合物价水平的提高、各种费用支出的增加。行业普遍对现行票价体制不满,认为现行票价标准如果再不调整,二是我市公交车经营体制和机制向不规范和完善,目前我市公交车系统由私人投资、私人运作,经营模式均为承包经营(即车辆产权、经营权均属公司所有,公交车司机通过承包租赁方式开展经营,并向出公交公司上缴承包费、管理费等费用),公交公司不参与经营,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公司对司机很难管理,因此司机乱涨价还是时有发生。三是国家补贴不到位增加了公司运营的政策性亏损,公司经营举步维艰,从而造成公交车司机多次违规提高票价。
三、针对公交车票及公司经营现状,我局主要负责人于3月25日带领检查人员,与公司高层进行了沟通,严肃指出公交车票价是属于政府定价的公益性价格,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票价。至于公司反映票价低的问题,待我局对公司运营成本进行核算后,按正常的政府定价程序实行政策调整。
兴宁市物价局
2015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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