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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对见义勇为死亡致残者子女中高考应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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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月2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同意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并于26日全文公布。《意见》提出,对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中考、高考给予一定优待。

  《意见》要求,加大对适龄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受教育的保障力度。具体如下:

  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义务教育阶段,要将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对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中考、高考给予一定优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

  《意见》进一步要求,对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以及经济困难的家庭,教育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优先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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