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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黑社会暴力收费 [打印本页]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5/2/3 16:11
标题: 黑社会暴力收费
兴宁兴佛路六号区在没有一户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去年一帮黑社会人员自已成立物业,对业主暴力收费,对未及时交费的业主,叫黑社会人员隔三差五上门恐吓,对未及时交费的车主,对汽车进行暴力破坏,今年又要车主另交300元所谓办卡费。在习总的领导下,兴宁还有黑社会暴力收费。请相关职能部门坚决打击黑社会。(阿刘)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5/2/3 16:12
阿刘:
    你们反映“六号小区物业管理”的函件收悉,我们立即派人到六号小区进行调查了解,现将答复如下:
   一、经核查,六号小区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并没有到相关部门申办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目前该公司对六号小区进行安全、保洁及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管理等服务,每月每户收取30元的物业费。
   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你们小区有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同意成立业主大会就可以联名向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成立小区业主大会,同时可以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协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管理小区日常事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的,业主应受其约束,负有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的,业主则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监督。小区业主可与现执行小区管理工作的物业管理处进行沟通协调,提出改进小区管理工作意见。如双方确实无法沟通,业主可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和居委反映,请求协调解决。
    三、我们要求物业公司应完善手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态度,公开管理事务,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中与业主多沟通, 多听取业主对小区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和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1月28日
作者: 夜来客    时间: 2015/2/4 20:52

作者: dhzs10086    时间: 2015/2/20 14:38
兴宁太多负面消息,城里镇里,尤其是村里,更有着一些黑势力,包括我,也深受其害。如果不是有牵挂在这边,我就不会再回来这里了
作者: 星星125858    时间: 2015/2/20 16:23
A8再说 发表于 2015/2/3 16:12
阿刘:
    你们反映“六号小区物业管理”的函件收悉,我们立即派人到六号小区进行调查了解,现将答复如下 ...

我替兴宁兴佛路六号区的全体住户感谢你。因为他们只会埋怨。不会去举报。最最重要是举报了,却没有去跟进处理结果。高潮部分。把处理结果于书面形式告知大家。这是重中之重。不管结果怎样。如果大家不知道结果,那你的举报全白费。老百姓不想知道谁举报。老百姓只想知道结果。你的行为值得表扬。大家鼓掌。
尽管结果不是那么如意,但总得有人去举报,去跟进啊。

作者: 喀什    时间: 2015/2/20 21:01
支持楼主
作者: 史丹人    时间: 2015/2/24 23:03
建设局已回复,不再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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