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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兴宁买的社保如何和广州社保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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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4/7/18 21:43
标题:
兴宁买的社保如何和广州社保合并
致:兴宁市社保局
我是1994年1月1日在明珠球阀厂工作时买社保2年1个月。现我在广州又买了社保10年想把兴宁那2年1个月社保和广州合并,请问兴宁社保局应该如何办理。另1994年开始买社保是否买够10年以后60岁可以享受退休待遇。谢谢。(陈先生)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4/7/18 21:43
陈先生:
你咨询兴宁买的社保如何和广州社保合并的问题件已收悉。现按有关政策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操作办法>的通知》粤社保[2009]54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条规定:参保人员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参保后,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的,应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索取《参保凭证》,并确认本人参保信息。因此,你持有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明珠球阀厂工作期间的人事档案等资料,可以到兴宁市社保局索取《参保凭证》,申请转移。
参保人在98年以前有参保记录,但在2013年6月前未能办理退休手续的,需交费满15年养老保险,并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才可申请退休。因此, 需缴费满15年后才能在60周岁享受退休待遇。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4年7月18日
作者:
211工程
时间:
2014/12/11 23:28
回答得还算有点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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