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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原书记林若逝世 曾经坚决支持农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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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8 09: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共广东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原主任林若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10月7日20时10分在广州逝世,享年89岁。

  林若与广东改革开放

  支持点燃广东农村改革第一把火

  说起农村改革,人们往往第一反应就是想起1978年的小岗村。其实,广东的农村改革比小岗村还要早一年。广东农村改革的第一把火,就是在林若的坚决支持下点燃的。

  1977年,林若调任湛江地委书记。在这一年的冬天在海康县(现雷州市)北和公社谭葛大队试点迈开包产到户的第一步。

  包产到户迅速改变了谭葛大队,生产长期靠贷款、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的局面。作为湛江地委书记,在当时的政治气候下,林若还不能号召大家像谭葛村这样干。但是,林若坚决支持改革。消息传开,湛江不少地方也开始包产到户。

  到1980年上半年,湛江率先允许各地试行包产到户,尽管当年下半年中央下发的75号文件只允许贫困的“三靠队”包产到户。1980年底,湛江大部分农村实现了包产到户,一个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局面开始出现在湛江农村。

  “珠江模式”有林若的功劳

  东莞、中山、顺德、南海是从珠三角的桑园蕉林中飞跃出来的,被人们誉为广东“四小虎”。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把“四小虎”的发展模式总括为“珠江模式”,与苏南模式、温州模式,被经济学界合称为中国经济发展与工业化进程的三大成功模式。这个“珠江模式”里就有林若的一份功劳。

  改革开放初期,江苏、浙江的乡镇企业发展很快,广东的乡镇企业与江浙相比,差距很大。1984年5月,林若带队到江苏考察乡镇企业发展。1984年,在返粤后的全省各市地委书记会议上,林若作了报告,强调对乡镇企业要坚决放宽政策,要开“绿灯”,不要开“红灯”,更不要采取“红眼”政策,一见经营好、赚钱多的乡镇企业就往上收,甚至改变它的所有制形式。

  1986年底,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这个文件为乡镇企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其中还规定,销售人员可以获得占销售总额0 .5-1%的提成,这在当时是一个全国首创。

  价格改革坚定闯关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广东的价格改革在全国产生很大影响。但是,价格改革也不是一帆风顺。

  以火柴提价为例,解放以来,火柴零售价格规定为每盒2分钱,工厂亏本严重,生产越多亏本越多。大家都不愿意生产,市场供应紧张。广东物价部门准备把零售价提到每盒3分钱,社会上马上就有了反应,说广东不得了,火柴要提价50%!上级部门也出来批评,为了提价1分,后来足足讨论了两年。物价上涨,不仅在本地引起了社会“阵痛”,而且其他兄弟省份也有意见,向中央告状,认为广东提价抢购邻省物资,引起当地物价上涨,扰乱了市场。

  1988年12月,国务院批复广东作为综合改革试验区,广东又进一步提高农副产品的购销价,油、糖的价格也放开了,全省的零售物价指数上升达30%。群众反应强烈,抢购商品保值之风在各地蔓延。在这种情况下,价格改革论争再起。于是,有人主张定死价格,恢复凭票供应。

  是坚持改革,还是退回来?面对巨大压力,以林若为班长的省委没有对物价改革鸣金收兵,而是坚持改革,决不后退,对出现的问题力求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去解决。一方面,出台措施,严禁乱涨价;另一方面,加强对价格改革的领导,避免一统就死、一放就乱。到1990年,广东计划定价的农副产品从1981年的118种缩小到蚕茧和烟叶两种;计划管理的工业消费品由1980年的392种减少到几个品种。

  铁腕刹贪腐歪风

  1983年冬季开始,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决定,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林若从1983年到1986年,亲抓广东的整党工作。

  在此期间,省内有些地方和部门参与非法炒汇、竞相购买小汽车、利用公款请客送礼,后来还发生多起干部贪污受贿、携款外逃等案件;震惊全国的“海南汽车事件”也发生于此时。通过3年的整治,党内不正之风被纠正,而广大干部也在整党工作中提高认识,辨清是非,增强党性。更可贵的是,广东经济保持了稳定发展的势头,没有因为治理整顿而停步。

  任职人大,快步探索以法治省模式

  1991年,林若从广东省委书记兼任广东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岗位上“转战”,成为专职的人大主任。

  “国家要长治久安,就要推行法治,不能靠‘人治’,‘人治’的随意性太大。”意识到全省人大的权力没有真正到位、法制建设滞后,林若加快了地方立法的步伐,用法治来解决经济混乱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1994年,广东省委、省人大决定把深圳作为“依法治市”试点,推动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办事,被视为广东颇具特色的以法治省模式探索的开端。

  1994年通过的《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成为国内首次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立法,此后,人大的监督机制不断深化、巩固。

  林若特别强调要听取最真实的民声,要让人大代表敢于讲话,不能讲错话就抓辫子、扣帽子。

  南方日报记者 周志坤 赵琦 玉据《广东改革开放决策者访谈录》整理

  林若年表

  1924年10月出生于广东潮安。

  1945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考入中山大学文学院学习。

  1947年,到东江游击区工作,历任粤赣湘边纵队指导员、教导员、团政治处主任。

  新中国成立后,曾任中共珠江地委政研室城市组组长、中山县土改工作队队长、中共东莞县五区工委书记。

  1953-1966年,历任中共东莞县委宣传部长、副书记、书记。

  1966年,任中共湛江地委第一副书记。

  1971年后任中共湛江地委常委,南方日报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4年任中共广东省委运动办副主任。

  1975年任中共广州市委书记(设有第一书记)。1977年任中共湛江地委书记。

  1982年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设有第一书记)。1985年7月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1990年5月后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

  2012年10月7日,在广州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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