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家属向工厂求赔偿,警方尚在联系凶手家属 ■新闻追踪 南都讯 记者王日晶疑因暗恋不成生恨,44岁中年男工捅死同厂上班的18岁女同乡后切腹自尽未遂,被送院抢救(昨日本报曾报道)。由于伤情过重,凶手杨龙昌经过近7小时手术抢救后,于前日下午4时40分不治身亡。 前晚,18岁受害者董丹丹的父母从贵州赶至位于坪山的工厂。昨日,董丹丹的舅舅陈某军表示,家属希望厂方能提供相应赔偿。 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剑民表示,董丹丹的情况属于非因工伤亡,根据广东省劳动厅在2007年7月28日发布的《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其家属可考虑向厂方要求支付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等三项抚恤待遇。 昨日下午,董丹丹的家属前往坪山街道办事处劳动管理站咨询相关处理程序。劳动站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向厂方提出支付深圳劳动法规定的3个月标准工资作为补助,并且厂方应承担6个月工资的一次性抚恤。董丹丹家属表示,今日将与厂方协商。若厂方拒绝提供抚恤金,不排除申请劳动仲裁,寻求法律支援。 目前,坪山公安分局正设法联系凶手杨龙昌的家属。至于作案动机,目前警方正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