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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涂样生 通讯员赖敏)近日,梅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在梅州市司法局正式挂牌成立。
公职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是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客观需要。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重视支持下,市编委决定撤销原市政府法律顾问室,重新批准设立梅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市司法局管理,原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的职能并入新设立的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不参与市场竞争,不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其主要职能包括:为本级政府或部门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按照政府的要求,参与本级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受本级政府或部门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代理本级政府或部门参加诉讼、非诉讼及仲裁活动;为涉及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重大利益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组织专家论证;协助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承担部分法律援助案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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