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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多条主干道成为教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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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2 21: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神光山正门大道和人民大道、兴南大道过往车辆多,但最近很多教练车,都是没有驾驶证学员把教练车都开到主要干道练习?没有任何提示突然转弯、变道、刹车、加速...真是险象环生、极容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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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2 21:32 | 只看该作者
你好:
   你反映“神光山正门大道和人民大道,兴南大道过往车辆多,但最近很多教练车,都是没有驾驶证学员把教练车都开到主要干道练习。没有任何提示突然转弯、变道、加速…真是险象环生、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申请人为自学直考人员的,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根据上述规定,机动车学员(也即申请人)在没有禁止上路行驶练习的道路上行驶不属于交通违法,但前提要符合上述规定。目前,兴宁辖区内未设置有禁止教练车上路行驶的路段。同时,交警部门也高度重视教练车行驶秩序的管理,我大队专门组织巡逻一、二中队及兴南中队警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管严查教练车交通违法行为。下来,我队将继续加强对教练车的路查路检力度,严厉打击教练车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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