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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科举,就是“中国帝制时代设科考试、举士任官的制度”。这一定义仅限于科举制度的宗主国中国,若包含曾经模仿中国实行科举制的日本、韩国、越南等国,则应表述为:“科举是中国及部分东亚国家帝制时代设科考试、举士任官的制度”。若考虑到也有部分人参加科举不以做官为目的,更抽象一些的定义,也可以表述为:“科举是古代中国及部分东亚国家通过考试来选拔人才的制度或方式。”而且,科举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科举指进士科举,起始于隋代。
1905年科举制的停废,终结了1300年尊崇科举的时代。废科举后的100年,大体上可以说是将科举妖魔化的时代或盲目批判科举的时代。科举制承负了许多本不该由其承担的罪责。古往今来的实践一再证明,实行考试制度有其弊病,但废止考试制度必将造成更大的祸害。理论上说考试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才方式,但实际上却找不到更好的可操作的公平竞争方式,而考试的办法至少可以防止最坏的情况出现。
以考试来选用人才,是人类经过长期摸索探求之后作出的最佳选择。考选制度,应该是也必须是包含着这样几种基本精神的:一曰公开平等,二曰竞争择优,三曰量才使用,四曰内行管理。这些,也就是西方现代组织理论所强调的普遍主义与感情无涉原则,以及择优选拔、据能授任原则。科举制时代的考试,基本上是体现了这些原则的一一尽管存在着极大的不彻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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