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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二胎罚款和入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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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7 1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户口在黄陂,我爱人户口在兴城,两人都是居民户口,我们2009年生下第一胎是女孩,在2015年10月又生下第二胎女孩,现在第一胎女儿4月份要报名入读深圳小一了,要求要提供户口当地的计划生育证明和二胎入户,请问:

1、以我现在的条件现在是否可以回兴宁直接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和二胎小孩入户口,还是要还缴完社会抚养费后才能办理计生证和二胎小孩上户。

2、如果可以办理计划生育证明该带什么资料,在哪,如何办理?

3、如果可以二胎小孩入户又该带什么资料,在哪,如何办理?

以上问题,万分火急,一直困扰,还请相关政府部门给予指导为盼,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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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7 14:39 | 只看该作者

来信已收悉,据你所陈述,你于2015年10月构成超生实事,对你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你目前即可回兴宁办理计生证明和小孩入户手续,去年7月份起全市对办理小孩入户和计生证明不与社会抚养费挂钩,无需先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办理计生证明要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小孩出生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

三、小孩入户带齐“四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到小孩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黄陂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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