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合水镇人民政府2015.12.14答复函,提出申诉,维护移民户合法权益. 家里老人因多次造访合水水利所、兴宁水利所无果。本人于2015年11月26日在广东信访网;12月1日在梅州网上信访市长信箱、书记信箱,提出如下两点求协助解决: 我家在合水水库136M水位线建有约60㎡红砖单层水泥房一套。没得到丈量,没有补偿。 80年代挖的两口鱼塘(现水浸线范围、白泡村委当时还收管理费进行过管理)约5亩多,没得到丈量和补偿。 2015.12.14梅州网上信访系统短信提示-兴宁人民政府已答复。如下两框是合水镇人民政府答复的部分截屏: 综上我家鱼塘和房屋是在本次合水水库加固扩建工程征收范围。确实未得到丈量和补偿是事实。 鱼塘是父辈修筑于80年代历经30多年苦心经营,历经龙北镇人民政府、合水镇人民政府多届管理团队,起初村委会还收费进行过管理。养鱼是维持一家老小生活、就学等唯一的经济来源。同等库平线鱼塘有白泡桥两侧、辉光围、深井坑门口、深井坑对面和高枧村朱屋的均已被丈量征收。 兴建于鱼塘岸上约60㎡的单层楼房是生活起居的民房。并非只是“答复给予的看守鱼塘的房屋”,这一点可以实地调查或比对同等水位线已被征收村民只是用于看守鱼塘杂房的面积(如本村村民欧阳忠、刘小琼等)。 如反映不够详细,本人将尽力配合调查。 如下照片是水库扩容前和扩容后的对比。 望相关职能部门在百忙之中协助实地调查取证核实。本人的鱼塘和房屋确实在这次征收中遗漏没得到丈量和补偿。盼尽快给予解决! 谨呈 欧阳建新13692177577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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