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218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台女生与男友拍性爱实录 母亲发现后寄给其朋友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5/22 1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22日电 台湾基隆市一名陈姓女子和前独立乐团的王姓贝斯手相恋,陈女庄姓母亲意外在女儿计算机发现她和王男的自拍性爱照,竟将照片寄给王男父亲等5人,希望劝他“别再有这种病态的行为”。陈女气得控告母亲,要求法官“重判她”。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拥着明星脸的陈女从小课业优异,毕业于台湾北部某医学院;庄妇发现女儿上大学后,成绩一落千丈。去年4月,庄妇在女儿计算机看到和王男的裸露亲密照,复制照片后,陆续以电邮、邮寄方式寄给王男父亲、王男的乐团团员、女儿和女儿友人。陈女气得控告母亲,要求法官“重判她”。

  法院审理时,庄妇供称,王男要求女儿模仿色情影片里的动作,实在是太病态,认为王男父亲是大学教授,应该要好好规劝儿子;至于寄给其他人则希望透过同侪影响力,希望相劝王男“不要再拍”,救救她女儿。

  庄妇审讯时说,女儿的个性强,实在不知道要如何沟通才会寄照片;她强调,自己很爱女儿,不会害亲生骨肉,甚至愿坐牢让女儿心里舒服。事后,陈女和男友分手,她怨恨母亲,开庭时只要母亲在场,她就不出席,法官想化解母女心结,但效果不大。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审酌庄妇“爱之却害之”,是要挽救女儿才会出此手段,最近依妨害计算机使用、散布猥亵物品等罪,判她5月徒刑;但考虑她无前科,动机出于“母爱”,一时触法情有可原,宣告缓刑2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9/30 17:24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