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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元旦起推广 针对首次申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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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0 1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洪奕宜 通讯员/公宣)从明年1月1日起,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停止使用,对个别尚未换领二代身份证的公民,公安机关将随时为他们换证提供便利。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选择部分大中城市户籍派出所试行为首次申领和换领、补领身份证的公民增加登记指纹信息。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持有一代证公民已经换领了二代证,因出国出境等特殊情况尚未换证的公民全国仅有数千人,公安机关将随时为他们换证提供便利。在换证期间,公民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将按规定及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对于未换证公民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的,具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条件的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将根据公民提供的本人相关信息,通过人口信息库比对核实身份后,出具临时身份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车和入住旅馆。

公安部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国由点到面,积极稳妥、逐步有序推进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选择部分大中城市户籍派出所先期试行,为首次申领和换领、补领身份证的公民增加登记指纹信息;尚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将继续制发不含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临时居民身份证;到2013年12月底前,争取全国城乡户籍派出所都能达到受理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的标准。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发放到群众手中的每一张证件质量都合格。

据了解,此次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只针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者换领、补领身份证的公民,已经领取、尚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证,可以正常使用。由于登记指纹信息增加的成本将纳入各地财政预算,不另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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