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都司的建立
十三都司巡简司,于公元1372年(明洪武四年)建立,后迁于白水寨,嘉靖六年又复之,辖上至江西吉潭,下至本县潭坑。司址设于罗浮城内榕树下,建正堂三间,后堂三间,左右两廊各三间,大间三间。
嘉靖六年,以盗多故,又在十三都巡简司之左,建捕盗公馆,正堂三间,川堂五架,后堂三间,东西房各三间;左边土地祠一间,右边监房一间,仪门三间,更楼、谯楼三间,分委邑、中主簿,外镇之后,大平时废除。
附:建司原因
十三都司巡简(又名巡检)掌管县境内的重要关隘。就地掌管缉捕盗贼,盘诘究奸,维持治安等职责。十三都司是关隘,在县北一百里,达岑峰丹竹楼、大望山。岑峰丹竹楼,即寻邬险地也,大望山即平远险地也,二地之寇发,则十三都受其祸矣,此司岂不为之北门锁仑哉!旧迁于白水,险则险矣,终不若此地之形胜,易于保聚也。明朝天启六年(1627),忽为寇狗头王等所破,乃城中官民心散之故也。
罗浮区名的由来
700年前,此地仅有肖姓。相传宋朝文天祥宰相遇难南逃,首将张元模率兵随行,后因缺粮兵马溃散,张元模只身来到罗浮避难,后与肖姓女儿成婚,人丁逐渐兴旺。由于张肖(装销)要箩,加上此地山形好似一副浮着的罗网,因此得名罗浮。在清朝时,罗浮排列为十三都司,故称为罗浮司。
明以兴宁县城为中心,把整个县境划分东西南北四厢,厢下面划为村。罗浮属北厢十三都村。到了清代,厢村改为厢堡,罗浮仍属北厢,分为泰宁堡与和兴堡。
明清时期司机构
明清时期罗浮称为十三都司,司里面的主要官员,明朝称为巡简或巡检,清朝称司官。明清都司的机构,内设巡简或司官一人,下有文武官员,分下衙、差役、掌监等职,文官百余人,武功(常备兵)500人。明代地方混乱,寇盗四起,文武官员齐全,到了清代,盗贼平息,官员减少,武兵栽除,民国初期司改为局、署,设民团局长或署长,下设文书、户籍、民政等机构,民国十一年到廿一年(1922-1932)设兴宁县公署,罗浮为全县16个行政区中的一个,划为罗浮区。
大信乡的分合
唐宋时期,罗浮称为鲤腹湾,大信是鲤腹湾之一部分,大半是瑶山,为瑶人所居之地,后来汉族繁盛,瑶族渐绝,元朝时,改鲤腹湾为大腹湾;明朝洪武时,大信山(即阳天嶂)为江广交界地点,大腹湾分为三堡:即泰宁堡、和兴堡,野猪坪堡。明朝万历三年,将罗浮野猪坪堡划来平远辖地,易堡为乡,是为平远大信乡,原潮州辖地。嗣后江西置长宁县(即寻邬县),又将大信划为长宁辖地。天启八年,置镇平(今蕉岭),则大信又复为平远辖境。时经清朝、民国、直至解放初期仍属平远。1951年7月1日,大信乡划入兴宁县第五区(浮岗区)辖,1951年10分区后属罗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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