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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揭阳市矢口否认的“问题氧”,如何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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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 08: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题;郭喜林;揭阳市矢口否认的“问题氧”,如何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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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5/7 15:30 | 只看该作者
揭阳食药局“问题氧”购销量,基本持平权威调查结论,存在涉嫌严重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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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5/2 09:46 | 只看该作者
                                        郭喜林;揭阳市的“问题氧”,何以如此猖獗?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事件没有调查清楚更没有决策权。被群众实名举报的“问题氧”已经7年之久却得不到依法查处。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至今逍遥法外,其违法行为十分猖獗离不开保护伞的撑腰,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全国性舆情事件,更是整个消费者群体的奇耻大辱。为什么会是这样?究竟谁是揭阳市“问题氧”的权力保护伞?揭开“问题氧”非法牟取暴利和权力保护伞的神秘面纱到底还有多远?

  7年来,举报人四处奔波,目的是为了让揭阳市人民依法用上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用氧讨个说法问个明白,依法确保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诚然,却被当成“皮球”踢来踢去,其间的辛酸与无奈,让人喟叹。令人遗憾的是,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没有依法履职尽责,而是在阳奉阴违拖延“问题氧”的查处。所以,尽管广东省和全国各地新闻媒体对揭阳市的“问题氧”事件做了大量新闻报道,以及新闻评论报道,但是这些新闻报道并未引起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一直是以欺下瞒上的态度对待“问题氧”事件。

  根据网上信息材料,我们发现,对于揭阳市的“问题氧”事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曾经通过各种方式督促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但是,由于没有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实施责任追究,因此,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人员就用拖延的方式应付和敷衍上级的督办检查。只要能应付过上级的督办和检查,就能继续拖延“问题氧”的依法查处。正是因为这样,揭阳市的“问题氧”至今依然存在,揭阳市人民的用氧安全至今没有得到依法保护。而且,正是由于某些工作人员的失职和渎职行为,给“问题氧”提供了生存环境。

  这说明,揭阳市的信访渠道并不很畅通。所以,“问题氧”这一涉及全市乃至周边地区人民用氧安全的严重问题至今没有引起揭阳市主要部门的高度重视。应该说,党和国家实施食品药品、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体制改革以来,揭阳市对市场监管已经拥有依法监督和管理职权;应该说,依法治市不能不包括人民群众和广大患者的医用氧使用安全,不法商家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非法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必须在依法治市的前提下依法实施零容忍,绝不能让“问题氧”的加工销售企业和法人代表继续逍遥法外。

  在汹涌舆情面前,公开是最好的稳压器,唯有真相才是最好的终结者。具体到此事,更应该深思的是,此前;当地官员为何宁当庸官,也不真正解决问题?有功夫推脱,没兴趣尽责,说明了什么?那么,在责任追究中就必须查清究竟是谁隐瞒了向揭阳市委和市政府如实上报“问题氧”事件的真相;那么,在责任追究中就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彻底查清究竟谁是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的权力保护伞?只有把这两个关键问题彻底查清,才能将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绳之以法。否则,揭阳市的“问题氧”真的会变成难以治愈的“牛皮癣”。

  如果揭阳市7年磨一剑,不能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对“问题氧”实施零容忍,那不仅是依法治市中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问题,而是某些为官者的权力腐败问题,而是某些为官者心里没有装着百姓的用氧安全问题。如果揭阳市的职能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连“问题氧”都解决不了,那又怎么能成为揭阳市人民值得信赖的人民公仆?如果监管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不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如果不能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那又怎么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那么,揭阳市的职能监管部门主要人员不该扪心自问吗?而且,更应该问一问自己:是不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成了标语和口号?只有做出深刻反省,才能真正悔过自新,积极主动地把解决“问题氧”的责任义不容辞地担当起来。如果继续行政不作为,并滥用职权为“问题氧”充当权力保护伞,总有一天会引起更多人的重视。如果等到那一天,揭阳市有关监管职能部门的主要人员就会变成揭阳人民的历史罪人和阶下囚。(作者;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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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5/1 21:12 | 只看该作者
                揭阳市矢口否认的“问题氧”,如何走出困境? 

                                                           作者:郭喜林

  不久前,全国两会第四场“部长通道”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司法部部长傅政华表示,食品药品安全事关14亿人民,是基本民生问题,是重大公共安全问题。我们要坚决查处人民群众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每一起举报。(中国青年网;2019-03-12)

  如果说,揭阳市的“问题氧”根本不存在,2013年揭阳市检察院为什么能在“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发现揭阳食药监局尚未发现的问题?那就是,该公司存在医用氧和工业氧储存罐间有管道相连的情况?难道这是揭阳食药监局根据国家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履职尽责所需要的结果吗?为什么揭阳市检察院责令食药局监督该公司实施整改?如果这个相连管道是允许的,这与监控视频回放对照能经得起拷问吗?

  这说明,揭阳市有关部门是在极力为该公司掩盖违法违规事实真相。如果说,实名举报人员的举报严重失实,为啥该公司不对举报人实施法律诉讼?为什么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网、新华网、中国经济网和中国网等国家级新闻主流媒体对揭阳市存在的“问题氧”事件一直在跟踪报道,并做出了严厉批评?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国家级新闻媒体的报道和批评也是假的吗?难道这些新闻媒体不知道虚假报道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据揭阳市有关“问题氧”事件调查材料显示,2013年10月20日南方电视台根据群众的举报,该公司涉嫌使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市检察院在节目播出后即展开了对市公安局、市药监局涉嫌渎职的调查,经过一个月的调查,市检察院认为在2013年8月对忠泰厂进行调查处理过程中,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无存在渎职行为,但该公司存在医用氧和工业氧储存罐间有管道相连的情况,市食药局作为监管部门,本该发现但并未发现这一情况,市检察院就此给出检察建议,市食药局根据检察建议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戒勉谈话,并将整改报告报市检察院。


  显而易见,揭阳食药局“本该发现但并未发现”的问题,并不是其工作人员素质不专业,而是执法人员的主观故意行为所致。但是,这一严重失职和渎职行为,被揭阳市人民检察院认定为不属于失职和渎职行为。正是因为揭阳市有关部门一环扣一环的避重就轻和欲盖弥彰,造成了利欲熏心、无视规则的不法企业成了与监管者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玩起“猫鼠结亲”,让有问题的“问题氧”逃避了依法问责,让这个企业的法人代表长期逍遥法外。  

  所以,该公司在“问题氧”事件上做贼心虚,不敢对举报人实施法律诉讼;所以,举报人一直不服揭阳市权威部门的处理结果,至今仍然在向广东省和中纪委、全国人大和国务院,以及省市和中央领导继续实名制举报揭阳市的“问题氧”事件。而且,揭阳市的“问题氧”始终引起了中央和国家级新闻媒体的高度重视和跟踪报道。如果纯属子虚乌有,这些新闻媒体又何必坚持跟踪报道?难道这些新闻媒体不懂得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是什么?难道这些新闻媒体不知道虚假报道的严重后果是什么?事实上,公众也会看明真相的。

  如果揭阳市的执法部门坚称该公司的医用氧购进与销售记录基本持平,那就要看该企业的记录是容易随时修改的电子版,还是无法随意修改的纸质原始记录。即便是纸质记录也需要进行前后笔迹对比验证,并不是该公司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并根据主观意志对原始记录进行任意更改。究竟有没有更改痕迹,必须经第三方权威科学验证才能以理服人,才能用事实真相以理服人。并不是揭阳市有关部门矢口否认“问题氧”就能解决问题,要想真正解决问题,那就必须依法引入第三方权威执法机构对该公司进行真相还原调查。而且,包括该公司到底有没有销毁“问题氧”记录证据的违法嫌疑,以及财务凭证更改和销毁的嫌疑。

  如果揭阳市始终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对该公司的“问题氧”进行故意包庇,那是极不负责任的态度。民众只有获得有价值的信息,自下而上的监督才能实现,监管合力才能真正形成。只有依法实施深入调查取证,才能使“问题氧”事件得到客观公正解决。这就需要深入调查取证的执法机关必须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并敬畏党纪国法权威,敢于和勇于承担法律责任。只有这样,“问题氧”的最终调查和处理结果才能让实名制举报人和揭阳市人民认可。

  如果揭阳市一直坚持捂着盖着怕丢面子的态度,不敢揭开“问题氧”的一丁点伤疤,那就无法让实名制举报人和揭阳市人民口服心服,那就无法阻止各级新闻媒体继续关注“问题氧”事件的跟踪报道。而且,如果选择捂着盖着藏着掖着的方法,迟早会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如果非要等到那一天才去依法深入调查处理“问题氧”引发的一系列问题,那就不能不说是失职和渎职犯罪。不要忘记,“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是今年年初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的一项工作任务。

  对于关系老百姓生命用氧健康的大事,没有人可以任意妄为,也没有人可以置身法外。另一方面,执法者应当端平“一碗水”,平衡“法律天平”。如果偏向任意一方,法律都会有失公允。调查部门、监察部门的调查结果,当即时公布,而不是遮遮掩掩,“雾化”真相。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就是说,多家执法机关的矢口否认,只能让问题越描越黑,绝不能让该公司获得清白。首先,医用氧储存罐和工业氧储存罐之间存在的管道连接问题就是洗不净的疮疤。而且,这个疮疤是揭阳市人民检察院给该公司留下的。尽管已经经过了揭阳市食药局的监督整改,但是记录在案的事实是无法抹掉的。

  无论如何,只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彻底解决问题,并使揭阳市的“问题氧”事件尽快走出困境。因此,以笔者所见,不管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氧”事件究竟如何?揭阳市应当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真心诚意,积极主动地重视和解决问题。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其实施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问责。如果一个存在着这样那样问题的企业,滥用行政职权把它洗刷的一干二净,那是无法令人信服的,只有权力在阳光下正常运行,才能正视听,服民心。

  (作者;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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