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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一母子俩扰乱机关单位工作秩序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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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09: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16日,兴宁市公安机关依法对聚众堵塞市政府大门,扰乱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刘某英母子两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水口镇村民刘某因家中坟地与他人有纠纷,邀集家人和亲戚等人聚集在市政府门口,准备拉横幅进行上访,并阻止车辆出入。其中,刘某英和儿子薛某还大声喧叫,不听工作人员的劝阻,和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推拉,引起很多路过群众围观,造成交通堵塞。刘某英母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机关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极坏。

    兴宁市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刘某英母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兴宁市公安机关再次重申:任何诉求,都必须通过正当途径反映解决,不能采取非法手段,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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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0:0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公民的任何诉求,通过正当途径反映能够得到解决,这个社会绝的没人会采取非法手段,也没人会做出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的事来。谁不知道民不跟官斗这个道理,谁就想被拘留,被判刑?所以要检讨的是政府,和那些不作为的官员。特别是那些贪官污吏要早日拘留,审判。老百姓最善良了,谁不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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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0:1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公民的任何诉求,通过正当途径反映能够得到解决,这个社会绝对没人会采取非法手段,也没人会做出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的事来。只收税不解决民生问题,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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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田园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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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0: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楼 平安是福


    说得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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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0:19 | 只看该作者
民生无小事,政府多关注。最好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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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0:19 | 只看该作者
正当途径能解决问题么?谁该反思?谁在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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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0:41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正当途径能解决问题,还用采取这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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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0:4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公民的任何诉求,通过正当途径反映能够得到解决,这个社会绝的没人会采取非法手段,也没人会做出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的事来。谁不知道民不跟官斗这个道理,谁就想被拘留,被判刑?所以要检讨的是政府,和那些不作为的官员。特别是那些贪官污吏要早日拘留,审判。老百姓最善良了,谁不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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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1:22 | 只看该作者
要是能够正当途径解决问题,还用采取这种手段?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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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1:37 | 只看该作者
兴宁用正当途径解决问题 ,等到政府来解决 ,母猪都会上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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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1:49 | 只看该作者
死都不怕了,还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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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2:00 | 只看该作者
兴宁用正当途径解决问题 ,等到政府来解决 ,母猪都会上树了
任我发 发表于 2011/5/18 11:37



    猫都会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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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2:13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贱民,哪天烧了那些我们纳税人养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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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2:38 | 只看该作者
老百姓最无奈的方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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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2:50 | 只看该作者
人在中国。。。。。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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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3: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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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3:38 | 只看该作者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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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3:50 | 只看该作者
事情是不是这样啊,他们是不是真的有苦没有地方诉求,为什么那些做官的就不能听一下他们的心声呢?唉,这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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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4:26 | 只看该作者
正常途径能解决问题吗?最好叫上上百人去上访!欺负母子势单力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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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8:01 | 只看该作者
看来现在的网友都不错。有见识了!了解这社会了!一二楼说得不错!!到这社会人人有觉悟时。。。。。我们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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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8:21 | 只看该作者
坟地纠纷何必闹到市政府呢?其中实情恐另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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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9:08 | 只看该作者
所谓的“正当途径”能解决问题,还用人家这样出洋相,去搞什么抗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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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9:17 | 只看该作者
政府一直拿着“合法”的外套欺压老百姓,这件事一定内有文章,要不然,怎么会镇上的小事,搞到市政府呢?是否镇政府一直包庇利益方不解决?最后到市政府合法合理的诉求也同样没有处理才会这样的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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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20:05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政府无能包庇推卸责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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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21:58 | 只看该作者
政府不作为,群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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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10:53 | 只看该作者
他家里有人被打死了,2010上访至2011是无奈呀,上访属于不正当途径解决问题 ,是犯法的,不敢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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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19:51 | 只看该作者
听说是被判定为煤气中毒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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