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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没有体现“为人民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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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办一个简单的独生子女证明,三次去校上级单位盖章未果。为什么不同的工作人员的具体要求不同呢?这直接导致行政效率低下,第二次遇到的说不用学校证明,第三次原以为按照第二次咨询的材料备齐就可以成功办好证,却事与愿违,遇到的另一位职工却说还要学校证明。同一个证件,不同志工作人员却有不同的要求,难道部门没有统一的业务培训?没有统一的工作流程指示?这给办事者带来的时间损失,谁来负责?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行政机关?来源: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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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5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教职工必须查验其相关证件,对于办理流程我们已经做了公示,希望教职工在领取有关表格时问清楚相关办理程序,如还不够清楚,可电话咨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来回跑动。



                兴宁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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