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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市成立机构整治市场中介腐败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网    时间: 2010/12/1 09:45
标题: 我市成立机构整治市场中介腐败
  记者从我市昨日召开的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针对市场中介组织存在大量不规范行为,从今年11月起至明年9月,我市将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集中规范以及检查验收工作,坚决纠正 “官中介”、“黑中介”、“假中介”等违规违法行为,推动我市市场中介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市场中介组织是指在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个人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挥着咨询、经纪、鉴证等作用,收取费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与机构。包括法律服务代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公证机构、证券交易所、审计师事务所、期货交易所、产权交易所等。当前市场中介组织存在大量不规范行为,主要表现为:一些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未脱钩或脱钩不彻底,与政府部门形成利益共同体;一些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不正当竞争,引发商业贿赂;一些市场中介组织不讲诚信出具虚假报告,为腐败行为创造了便利条件;一些市场中介组织与国家工作人员串通,破坏市场交易行为等等。这些不规范行为一方面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市场主体的利益;另一方面导致政府权力不规范运行,引发商业贿赂,滋生腐败。

  据了解,当前我市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的对象是梅州境内独立执业、依法纳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运用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等中介服务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2010年至2011年我市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的重点行业是审计及会计服务机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职业(人才)介绍机构和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等7类市场中介组织。

  为有效防治市场中介组织腐败行为的发生,我市将成立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专责小组,研究制定全市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并决定于今年12月对全市所有市场中介组织进行调查摸底,明年1至3月7个重点治理行业的主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4至6 月开展集中规范活动,7至9 月专责小组组织检查验收。

    (曹优生 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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