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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抢劫啊。。。。。。。。。比喻哦。。 [打印本页]

作者: 新兴洗车    时间: 2010/1/12 13:08
标题: 抢劫啊。。。。。。。。。比喻哦。。
抢劫啊。。。。。。。。。比喻哦。。

事情发生在今天早上9点多,我象往常一样开店做生意,我的招牌放在店门口,城管的有3部车和有6到7个人吧,他们把我店问口的招牌拿上车去,,也没有和我说任何1句话,,就走了。。
让我感觉他们象抢劫的一样,即使我违反了他们那里的条例,最起码的应该告诉我,《你违反了条例现在我们执行条例把你的招牌带回去》如有什么不明白的请到我们办公室去了解。如果他们有这样和我说我心服口服的给他们拿。但是连看都没看我们一眼就开车走了。我不是说他们把我招牌拿走我对他们有什么不满意,我这是说事实。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0/1/12 16:03
城管太蛮不讲理了,
像东莞这边如果上级要下来检查的话下面的人就会来通知我们要把招牌收进去。
作者: 新兴洗车    时间: 2010/1/13 16:41
他们这样简直就和强盗没区别
作者: 烦人    时间: 2010/1/13 19:13
是不是乱占地方洗车啊?
交点"保护费"应该就行了
作者: 一个人走    时间: 2010/1/13 21:12


这现象以前我也亲眼见过.

无声无息的把人家招牌搬走.
作者: pantine    时间: 2010/1/18 15:13
这些个扑街
作者: 白天黑夜    时间: 2010/1/18 15:56
不抢劫就不是城管了
作者: 赖伊婷的表哥    时间: 2010/1/18 23:20
因为他们都是哑巴
怎么说话
作者: 747673910    时间: 2013/12/4 22:11
城管好样的
作者: 强悍兴    时间: 2013/12/4 22:19
应该收,谁叫你占道,道是行人安全的保障,你无视行人的安全,我支持城管,还要对这类店家重罚。
作者: 宁水流    时间: 2013/12/4 22:27
呵呵。。。需要怎么样才能心服口服?
罚款5000???
占道经营还有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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