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兴宁市市长:
您好!我们是水口镇东升村塘背村民,再次向政府部门反映关于违规兴建坟地致人冤死的问题。
今有水口镇东升村塘背村民薛宇青无视政府,违反殡葬管理条例,兴建致人冤死的大型坟地。2008年6月开始在本村石子塘的地方侵占了本村薛观华坟地的拜坛,兴建大型坟地,与其后裔多次发生纠纷,当地政府曾多次制止,但薛宇青乘薛观华后裔外出打工之际,无视政府制止,多次偷偷违建。
于2011年除夕前薛宇青兴建一座约占地200平方米的大型坟地,正月18日与薛观华之子薛晋芳,孙女薛月萍再次引起纠纷,薛宇青及女儿请来烂仔打手把薛月萍头部打伤,致薛月萍窒息而死事件。同年6月份市民政局、水口镇政府拆除并挖土填平了薛宇青违规兴建的大型坟地,直至2014年10月底,薛宇青藐视政府,将政府拆除填平的坟地刨开,并再次违规修建一座约占地200平方米的坟地。从2014年年底至今,梅州市政府、梅州市民政局、兴宁市政府等相关部门都说重新盖土复绿违规兴建的坟地。有关部门和水口镇政府对我们的上访多次回复是双方协调处理,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会组织复绿工程,但直到现在已经很长时间了,水口镇政府也做了很多次协调工作,双方已无法协调达成一致意见。要求薛宇青自行盖土复绿也是不可能的(违规坟地应该不可协调)。
现我们请求有关部门对薛宇青兴建的大型坟地进行彻底销毁、填平、重新复绿,避免再次引起命案。
上访人:薛晋芳 薛冠新 薛冠文
薛贯中 薛冠东 薛远招 薛远兰
2016年5月17日薛冠文同志:
你好,你于2016年5月17日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你与东升村塘背村民薛宇青的坟地争议,我镇已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由于双方分歧意见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我镇民政办将会向兴宁市民政局汇报,与市民政局共同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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