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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振兴豪庭公摊面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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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6/5/21 06:27
标题:
振兴豪庭公摊面积问题
购房实测面积比合同上的面积套内少了7平方,公摊多了5平方。这多了的公摊面积应该由谁承担?购房者还是开发商?这公摊面积包括些什么?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6/5/21 06:28
张建霞同志:
你咨询购买兴宁市振兴豪庭房屋公摊面积等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们是按国家标准,依据GB/T17986-2000《房屋测量规范》到现场测量出的数据。
2、分摊是根据规范谁受益、谁使用、谁分摊的原则来分摊的,振兴豪庭的分摊主体是楼梯、电梯、门厅、外半墙整栋分摊,其余没有参与分摊。因此公摊面积由购房者承担。
3、开发商在计算房屋面积时,套内面积包括了外半墙的面积,而我们计算套内面积时不包括外半墙的面积,外半墙作为公用部分参与整栋分摊,从而引起我们计算套内面积比开发商签订的套内面积少了,而公摊面积多了。
兴宁市房产服务中心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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