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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省兴宁市婴儿因疫苗致残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yuanhong10 时间: 2016/4/12 13:59
标题: 广东省兴宁市婴儿因疫苗致残事件
我儿曾嘉睿在2014年10月06日足月、健康出生在广东省兴宁市妇幼保健院。但于2015年1月15日在兴宁市宁中卫生院接种国家一类疫苗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即服食糖丸)后出现异常反应,经过艰辛和漫长的申请鉴定直到2015年7月29日才收到疾控中心通知,最终确诊为:脊灰疫苗服苗者相关病例,即口服脊灰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粤梅异诊[2015]03号)。
我儿发病至今已一年多,单单治疗费就已经花费超过15万元,还不包括矫形鞋、在外治疗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和餐饮费。后期康复还约需:230万元(只算了大概的,还不包括矫形鞋、在外治疗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和餐饮费)。这些费用就像个无底洞,让我们本来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宝宝是父母的心头肉,宝宝的健康在每个父母心中都是无价的,在不能确保疫苗百分百通过的前提下,必须要对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受害者妥善处理,负责到底,不然又有谁愿意拿自己宝宝一生健康去冒险接种疫苗呢?我儿出现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后没有得到我们政府的关注和关爱,地方政府所谓的补偿和救助也迟迟未答复,只是忽悠了事,拖延不处理。难道政府就是这样对待一个为中国免疫事业作出贡献的小英雄吗?我儿疫苗致残并不是广东省第一例,更不是中国第一例。为何其他省和市的受害家庭,他们的小孩就能够得到更好的补偿和救助呢?而我小孩却没有呢?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广东省兴宁市政府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作为,拒绝执行国家八部委的文件,但是国家八部委文件明明规定在补偿、医疗康复、生活救助、入学就业、残疾照顾等方面制定并落实相关政策,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及时沟通交流信息,加强联合督导检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病例及其家庭充分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未参照全国各地关于此事件的补偿案例,甚至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所有官员根本不知道八部委文件的存在,更谈不上熟悉了解和执行。这算什么官员?这样能为百姓办事吗?这样能为民做主吗???
香港E周刊和经济时报都已经报导了我儿疫苗致残事件,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媒体都来关注我儿疫苗致残事件并监督我们当地政府和卫计局妥善处理,负责到底。让我儿事件能够得到公平、公正、合理的解决并强烈呼吁疫苗异常反应立法。非常感谢!
附上我儿针炙视频及部份图片。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QyMzQyMDY3Mg==.html?firsttime=0&from=y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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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lia17 时间: 2016/4/12 14:23
兴宁市卫计局作为职能部门,必须负责。兴宁市政府作为受害者归属地,也必须承担责任。必须执行中央八部委文件!
作者: yuanhong10 时间: 2016/4/12 23:15
兴宁市卫计局和兴宁市政府必须妥善处理此事,对疫苗受害者真正做到负责到底!
作者: yuanhong10 时间: 2016/4/12 23:38
疫苗不能确保百分百通过,那么国家及政府就应该出台相关政策确实做好疫苗异常反应后续工作,真正妥善处理好,负责到底的态度去解决好。不要再让孩子和家庭遭受第二次的打击,孩子太无辜了,太可怜了。他的一生面临的问题,精神压力将很大,很多。这是政府无法弥补的。再加上除省补外,国家还出台了补充文件:国家八部委文件,其明明规定当地政府必须在补偿,救助,医疗,康复,入学教育,就业等等各方面制定并落实相关政策,那么政府就应该按文件办事,确实处理好疫苗异常反应事件,还孩子一个公道。
作者: z7758258 时间: 2016/4/13 10:40
即然家长都已找到政策文件,为什么卫计局和市政府不执行呢???可悲可笑……
作者: z7758258 时间: 2016/4/13 10:42
谁看到都会感到非常同情,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解决!
作者: yuanhong10 时间: 2016/4/13 11:03
老是忽悠,老是拖延,就是不执行,这到底是怎样为老百姓办事的呢?
作者: yuanhong10 时间: 2016/4/13 11:16
十万个为什么?为什么政府就是可以这样无视婴儿的健康?为什么可以无视疫苗造成婴儿一生残疾?为什么?……太多的为什么?无解?谁能救救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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