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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农村房屋因自然灾害倒塌补助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5/8/10 11:52
标题: 关于农村房屋因自然灾害倒塌补助问题


市长您好:我是广东海洋大学一名大二学生,我家在永和镇大成村老张屋3号,给您来信是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我们农村房屋因为自然灾害倒塌相关补助问题。因为我们家庭条件不太好,所以还是住在用土砖堆砌的老屋,爸爸妈妈要供我们三姐弟上大学,家里还有个年近八旬的奶奶,我们家一共有五间老屋,去年因为暴雨已经倒了一间,今年暴雨,又倒了三间,但是别人家的,因为挨在一起,土砖做的屋子很容易被雨水冲毁。我奶奶现在睡的那间屋子真的经不起暴风雨了,她已经81岁了,每到雷雨天我都很担心屋子会不会倒。想要申请补贴,但是村书记根本不理我们这些事,爸爸妈妈在外打工,我们又在学校,现在家里只剩奶奶,希望政府能帮助我们家,等我们大学毕业了一定会好好回报家乡。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5/8/10 11:53

你好!你反映的关于农村房屋因自然灾害倒塌补助的问题已收悉,具体这项业务是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因自然灾害倒塌的房屋通过当地村委会向镇民政部门上报,再由镇民政部门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由该公司派人核实后通过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将保险金打入户主的邮政储蓄账户。

    这属于政府已对农村的老屋或是其他的生活住房进行了投保,对因灾倒塌的房屋进行赔偿,不属于补助。但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被保险人自有的,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包括主体建筑之内的所有房间,不包括附属于房间外部或者独立于房屋的围墙、院门、车库等等;(2)一户有多处房屋的仅限投保一处常住房。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可以拨打“95518”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处理查询、理赔报案等服务事项。



兴宁市永和镇民政办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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