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人在深圳,想回家结婚,办结婚证和准生证。请问我户口是黄槐的,老婆是河源的,如何办理准生证。需要提交什么资料?谢谢
(钟万祥)钟万祥:
一、申领《计划生育服务证》应当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一)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请人免冠1寸证件照2张。
(三)《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情况登记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证明材料;
属离婚的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有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证;
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由发证机构核对复印件无误后退回申请人。
二、若夫妻双方均未生育子女,则在怀孕三个月至小孩出生前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一孩登记。
三、若夫妻双方有子女的,且符合再生育条例的,需在女方户籍地办理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黄槐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4日
欢迎光临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http://xn.xna8.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