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中学高二学生陈文霞要求办理入户手续及办理身份证一事:
我出生在兴宁市大坪镇友联管理区大坑村9队,现年18岁,兴民中学高二年级就读,因我父亲陈国飞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我出生时没有办理出生证。无法办理入户手续及办理身份证。当时计划生育折了我家的砖瓦房,罚了1200元的计划生育费,原管理区干部陈新,陈中浩叔与大坪户证所长10多次带着友联管理区,接生员,计生办等证明到兴宁市公安局户证处办理入户手续,兴宁市公安局主管户证的罗文航付局长说没有出生证不给予办理,我父亲曾与有关工作人员到梅州市公安局申请办理,因我父母没有登记结婚,就办不到出生证。
也不给与办理入户手续。现在我在兴民中学高二年级就读,由于我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我在质检考试时学校说我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不准参加质检考试,我成了黑人黑户。我3岁时,由于家庭生活困难,母亲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只剩下我和我的父亲相依为命,有谁能知道没有母爱的痛苦,有谁能知道没有母爱的悲伤?我不能入户,办不了身份证,请问罗文航付局长:我高考怎么办?屋也折了,钱也罚了,母亲也走了。千错万错只有我的父母错,我陈文霞就没有错!为此恳请上级有关部门调查解决。谨呈
主送:中共梅州市委员会
抄送:梅州市人民政府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
梅州市公安局
中共兴宁市委员会
兴宁市人民政府
兴宁市公安局
兴民中学高二学生陈文霞兴宁市大坪镇友联管理区村民陈国飞
2015年6月12日
友联管理区村民签名要求给与办理
(陈道云)
陈道云:
你反映陈文霞反映户口问题,根据户籍管理相关政策,小孩入户需提供如下材料:
1、小孩《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结婚证;3、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小孩申请户口可选择父亲所在地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71号文件要求:单亲家庭不能出具《结婚证》的,凭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关系医学鉴定、母亲(或父亲)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薄、派出所调查核实情况办理出生入户手续。
目前,我局大坪派出所已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笔录材料。待陈国飞与其女儿陈文霞到鉴定机构进行亲子关系医学鉴定后,凭亲子关系医学鉴定结果办理陈文霞的出生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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