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标题: 兴宁市曙光小区(原来市府宿舍)有“车匪路霸”! [打印本页]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4/5/7 21:44
标题: 兴宁市曙光小区(原来市府宿舍)有“车匪路霸”!
   机关单位的宿舍既然有车匪路霸!
   兴宁市曙光小区(曙光路,教师村A区对面,原来市府、市委、检察院、法院、党校等宿舍)去年10月份开始,来了一帮人没有任何住户知道的情况下,把小区的其它门封住,留下一主要出口,建了一个所谓的治安亭,这帮人在不听小区住户的阻劝,私自设卡收费,美其名曰:帮大家搞好小区的治安,老板究竟是谁,小区的住户99%都不知道。不是的“车匪路霸”是什么!!我们这个小区是市府、市委、检察院、法院等98年的集资建房宿舍,不是商品房!就是商品房要设卡收费也要跟住户业主商量、同意,简直就是在自己的家门口被别人设卡收费,肯吗?最大的问题是老板竟然喊来烂仔到晚上上门收费,恐吓住户!!!搞得市府、市委、检察院、法院、党校等机关单位上班的老职工都敢怒不敢言,真羞人啊!
    请问有关部门,这样的事情要上哪里反映,怎样解决?否则迟早有事情发生,现在已经有人扬言,“车匪路霸”敢拦车收费就撞死他们!来源:曙光小区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4/5/7 21:44
曙光小区业主:
    你们反映“曙光小区物业收费问题”的函件收悉,根据你所述情况,我们进行调查了解,现将答复如下:
   一、经核查,曙光小区现在的物业管理未聘用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小区管理,保安人员只是小区业主聘请的一般人员。
   二、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你们小区业主可以联名向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同时可以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协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管理小区日常事务。
    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的,业主应受其约束,负有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的,业主则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
   四、建议小区业主可与现执行小区管理工作的物业管理处进行沟通协调,提出改进小区管理工作意见。如双方确实无法沟通,业主可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和居委反映,请求协调解决。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4月30日

作者: 小心眼    时间: 2014/5/11 16:30
物业肯定要交啦,大家配合就是了,
作者: 66200673    时间: 2014/5/11 17:20
天下大怪事了(,市府、市委、检察院、法院)  有这样的势力居然还有人敢欺负. 想想 通常 都是这类人在欺负人的啊.
作者: zhgd520    时间: 2014/5/11 19:12
太猖狂了
作者: 白天黑夜    时间: 2014/5/11 21:15
A8再说 发表于 2014/5/7 21:44
曙光小区业主:
    你们反映“曙光小区物业收费问题”的函件收悉,根据你所述情况,我们进行调查了解,现 ...

神经病呀,既然没有合法手续就是非法的,既然非法,干嘛要住户跟这些非法的“管理者”搞什么协调了,政府到底站在哪一边,不要官匪一窝。

作者: ytony    时间: 2014/5/11 23:20
楼上的和版主说话也不负责任,我作为曙光业主之一实际上安放铁门方便了管理,没有物业灯坏了谁换,现在曙光小区车辆有很多是外区住户,缺少管理,一个住户一张卡,有几辆车同用,怎么管理,我觉得我们都是单位上班的是不是素质应该提高一点,人家也不容易,听说他们现在连2013的物业也没收齐,大家说为什么政府单位的物业怎么就收不了,所以我听说了也就先缴了,别再说别人先管好自己。
作者: 春雷    时间: 2014/5/13 10:32
我亲眼目睹这个小区的所谓“老板”在去年年二十八早上八点三十分上班时,在区内骑着赛跑单车故意将去上班的一位市委工作人员撞去,并拉扯市委上班工作人员衣衫,卡住脖颈,不停地威胁,说出极其狂妄语言,看似有勒索行为。此人胆量之大,后来听说是兴宁人大的一位车夫。像作为一位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为何会如此没有修养和教养呢?难道兴宁是“殡仪馆”吗?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吗?再说,小区又不是他开发商,他有什么资格管理物业呢?业主们,大家要团结起来,把这些“拦路抢劫”者赶走,维护好自己的住宅楼空间权益,绝不能给这烂三四搞下去……大家把帖顶起来!

作者: 东郎    时间: 2014/5/13 12:15
小区收费没有物价部门的审批及发布批文本身就是违法,住在这个大院里的机关干部有部分是法院,物价部门的居然不知道这是违法,一个连业主委员会都没有的小区,那么这个小区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聘请的物管处也是违法,这么多违法我们兴宁的机关干部居然不清楚?政府回复的处理意见也是糊里糊涂,可见我们兴宁的精英们是如何管理兴宁的,真是莫大的悲哀啊!
作者: zhgd520    时间: 2014/5/13 12:18
ytony 发表于 2014/5/11 23:20
楼上的和版主说话也不负责任,我作为曙光业主之一实际上安放铁门方便了管理,没有物业灯坏了谁换,现在曙光 ...

选择物业公司,要小区三分之二的用户同意才可以的。看楼主所言,这个所谓的物业公司是强行进驻,无法无天。
作者: 初秋    时间: 2014/5/14 10:33

作者: 初秋    时间: 2014/5/14 10:33

作者: 兴宁吉    时间: 2014/5/14 11:13
把这些车匪路霸赶出去
作者: 兴宁吉    时间: 2014/5/14 11:19
所谓的物业公司没有出一分钱,现在倒冠冕堂皇的乱收费,踢出去没商量~~
作者: manlian2727    时间: 2014/5/14 11:48
其实目前整个兴宁,有很多入住时间比较长的小区都存在这个问题,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进入。但是曙光小区的物管我觉得首先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投入方面确实比其他小区的都要好,监控摄像头,我曾经看过几次这个物管老板在搞一些基础的设施,楼主是不接受他们这样随便进来然后收费。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物管老板在进入小区之后小区治安确实是比较好的,如果没有物业管理,试想下是什么情况?另外我们也不能确定如果找了其他物管公司就会比较现有的好,再就是现在曙光小区的收费我觉得还是非常合理的,特别是车辆停放这一块,有目共睹,别的小区停车收费都天价了。其他事情,不是自己亲眼所见,不敢评论。不信谣。不传谣!!以上纯属个人感受,凡事因人而异,一个物业管理,也不能让所有人满意!

作者: 975778920    时间: 2014/5/14 13:03
既然不合法!何来要商量!顶!
作者: 春雷    时间: 2014/5/15 09:43
我想这个所谓的物管老板,假如你在某地方建一栋别墅,投资几十万把路打好,然后我不征求你的意见,强行在你家门口设立收费卡,你会有何反应呢?那么浅显的道理都不懂吗?!简直是胡扯。我问门卫“老狗”,你是哪个小区的人,你来这个小区看看哪块地方、哪个角落是你投资给业主的,你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做物业管理?你有什么资格敢在小区里无理取闹,乱收费?是谁给予你那么大的权力呢?小区的业主们,大家团结起来,把这些不合法的“拦路抢劫犯”赶开,保护好自已的住宅楼及空间合法权利而共同努力。
作者: 初秋    时间: 2014/5/15 16:28
17楼说的好
作者: 丑男18    时间: 2014/5/15 17:20
听说那经常丢东西,摩托车也丢了好多,保安不够负责任。当然业主因此有意见,管理费也就不出了。
作者: xwl龙湖    时间: 2014/5/16 19:02
    本人也是业主之一,以前我的杂物间经常被小偷撬开,单车、摩托车什么的都不敢里面放了。自从2013年来,至少我的杂物间从来没被撬开过,所以说还是要有物业好。缴费大家配合就好了,也不差那几个钱。毕竟人家也不容易,听说2013年的管理费都没收齐。8楼说的也太过分了一点,说什么也要有证据才行,胡编乱造好歹你也是教师,素质点。人家要是人大代表的司机,一句话就能把你搞死,哪里还需要收什么管理费。
作者: 157468464    时间: 2014/5/16 19:55

作者: 157468464    时间: 2014/5/16 19:55

作者: 重来过    时间: 2014/5/17 05:08
关注中!
作者: 林妹子    时间: 2014/5/17 13:09
  我觉得从2013年至今。小区的变化很大。首先是安全,到处都装有监控器,然后是小区的卫生,以前垃圾是乱扔乱倒,现在有请卫生工专门打扫卫生。曙光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事全是最平的了。听说小区里有很多是市政府上班的,你们连区区几十块物业费都不肯交是说不过去的。

作者: 林妹子    时间: 2014/5/17 13:14
  我觉得从2013年至今。小区的变化很大。首先是安全了,到处都装有监控器。然后是小区的卫生,以前的垃圾是乱扔乱倒,现在有请卫生工专门打扫卫生。曙光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事全是最平的了,人家随便一个小区都几百块一个月。听说小区里有很多是市政府部门上班的。你们连区区几十块钱物业费都不肯交是说不过去的。

作者: zhgd520    时间: 2014/5/17 17:26
林妹子 发表于 2014/5/17 13:14
我觉得从2013年至今。小区的变化很大。首先是安全了,到处都装有监控器。然后是小区的卫生,以前的垃圾是 ...

呵呵,强盗还占理了

作者: laowu    时间: 2014/5/17 20:08
有话好好说,凡事要有始有终,不是打屁就到鼻子口的事!流程要合理规范。
作者: 清晰    时间: 2014/5/17 21:09
车匪路霸!人人喊打。
作者: 我是农民伯伯    时间: 2014/5/18 00:47
   现在都是法治社会了、为什么大部分业主都不知道自己才是主人呢?其实物业管理公司实际上是一个服务机构。是业主们请你来服务的。假如业主们对物业公司有不满意的话,经过业主委员会通过是完全可以更换另一家物业公司的。现在大部分房产开发商还自以为是自己开发的楼盘就可以强行对真正的主人收取各种不合理的费用。要知道业主是用钱购买了你的房子,你开发商的房子已经是卖了,钱都在你的兜里了,房产权已经是业主们自己的名字了。所以说业主才是真正的主人了。但为何那些开发商还敢对业主进行强行管理呢?这就要请广大的业主们来讨论了。
作者: 975778920    时间: 2014/5/18 03:18
你说交个物管就算了!还小区业主停车还收费!都赚翻天了!不是车匪路霸是啥!坚决让滚出去!
作者: 兴宁英博门窗    时间: 2014/5/18 19:13
坚决支持打击车匪路霸
作者: 春雷    时间: 2014/5/19 09:57
我看这位“病鼠老板”,整天就只会做着发财梦,总是挖苦心思想榨取小区住户的血汗钱,打着物管名称,想收取车辆保管费,真是懒蛤蚂想吃天鹅肉,也不想想这地方是谁的,是你购买的地方规划好车辆位置给车主的吗?想收费,有本事自己去买个停车场收费不就可以了吗,何必要到这里来侵占大家地盘呢?简直是痴心妄想的发财梦。希望有关部门对这些违法乱收费的所谓“物管”该要出手了,了解调查,坚决查处,还小区一个安宁!给大家一个说法。
作者: 157468464    时间: 2014/5/20 21:19
好人一生平安

作者: 春雷    时间: 2014/10/30 09:59
曙光小区住户们请注意了,现在这个门卫“老狗”正在开始划地圏车位收费,进一步侵占的手段己经蠢蠢欲动。为维护好自已的权益,大家一定要团结对付这帮来路不明的所谓“物管”,坚决要把这些“拦路强盗”赶开,还小区一个平静安宁。
作者: 恨狗    时间: 2014/10/30 10:21
一个连业主委员会都没有的小区,那么这个小区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聘请的物管处也是违法.




欢迎光临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http://xn.xna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