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杨磊)作为前海管理体制创新的一项重要成果,深圳前海廉政监督局将于今日正式挂牌。据悉,该机构将合并纪委、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多部门的监督职能,形成大监督格局,为前海反腐倡廉的创新探索“立规矩、定方向”。而内设调查、预防和社区工作3个部门,成为廉政监督局一大亮点。
前海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一直备受关注。关于前海监督机构的设置,前海条例草案中曾提及将“设立前海监督专员”,让人眼前一亮。但最终发布的前海“基本法”,去掉了港味十足的“监督专员”字样,取而代之的是“监督机构”。今日揭牌的前海廉政监督局,不仅是前海条例从纸面落地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前海改革开放、创造廉洁发展环境的重要平台。
来自深圳官方的消息透露,廉政监督局直接隶属于深圳市委、市政府,人员来自市纪委、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审计局。借鉴香港在反腐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廉政监督局内设案件调查、预防腐败和社区工作3个工作部门,具体承担党纪政纪调查、职务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惩防体系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廉政宣传教育、廉政共建机制等职能,并接受市纪委、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的业务指导。
廉政监督局成立后,有权查阅前海管理局有关会议记录、合同文本、财务账簿和其他文件;有权要求前海管理局工作人员说明有关情况;有权要求前海合作区的企业和员工就有关事项作证;有权在前海合作区进行监督所需的其他调查活动。若监督局接到投诉或举报信息,调查结果如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必须对外公开。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廉政监督局可向市政府审计、监察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由市政府审计、监察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前海廉政监督局在遵循现有法律的基础上,突破了目前我国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监督部门分别设立的格局,将是全国首次建立统一的廉政监督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监督职能的有机整合与资源的优化配置。深圳大学马敬仁教授评价称,新设立的廉政监督局,整合和集纳了现有反腐机构的人员和职能,能够有效降低监督成本。此外,反腐体系中涉及的各个部门在一个机构内运作,能够有效降低沟通和协调成本,增强工作效率。
事实上,就在深圳市纪委公布前海监督机构的创新设置后,仍有市民表达疑虑:从原有反腐体系中脱胎而来廉政监督局,其工作的独立性如何保证?马敬仁分析称,从香港惩治预防腐败的经验来看,除了成立一个独立的反腐机构,更重要的是独立的反腐运行机制,这需要政府在立法和制度设计上做更多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