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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40万元被劫案27小时告破4嫌疑人落网 追回赃款34.85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    时间: 2012/7/19 10:00
标题: 40万元被劫案27小时告破4嫌疑人落网 追回赃款34.85万元

合伙拦车抢劫,结果齐齐落入法网。7月17日,经过梅州市、兴宁市两级公安机关27小时连续作战,成功侦破发生在兴宁城区的“7.16”拦车抢劫40万元特大抢劫案,4名参与抢劫的劫匪落网,追回被劫赃款34.85万元及用赃款购买的大功率摩托车一辆。


7月16日下午2时,兴宁110接兴宁一建材公司老板张某报案,称自己当日下午1时许驾驶小轿车携货款40万元现金到银行存款,途经城区官汕路遭4名劫匪抢劫,刚刚从门市收到的40万元货款被劫走,自己还被劫匪打伤。 接报后,兴宁市公安机关迅速将案情向省公安厅、梅州市公安局报告。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谢益民紧急率领当地刑侦、派出所等部门的40多名民警赶赴现场展开侦查。受伤后等候在现场的事主张老扳告诉民警,当日下午1时,当他携带装有40万元现金的布袋,驾驶小车途经事发路段时,突然被1辆骑乘2名男子的男装摩托车的以撞车的形式逼停后,看见从路边又窜出2名手持铁棍的男子,他们4人合伙将小轿车围住,打开车门用刀棍逼他将装钱的布袋交出来,见他不从,劫匪用铁棍打伤手足后,硬从他的身下将装钱的布袋抢走后逃走。 40万元人民币现金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抢劫,这在兴宁近几十年的历史中还是第一次!梅州市、兴宁市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抽调相关部门骨干成立了50多人的专案组,夜以继日地开展案件侦破。7月17日下午5时许,专案组民警分别在兴宁市区侨港街、宁中镇抓获抢劫嫌疑人朱某(20岁)、林某(18岁,)、刘某(19岁)、何某(24岁)等4名男子(均为兴宁市人),并于当晚分别从嫌疑人家中追回被抢并已分赃的现金34.85万元和用1万多元赃款购买的大功率摩托车1辆。


经审,4名嫌疑人对合伙抢劫事主张某现金4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查,以何某为首的抢劫犯罪团伙为了谋财,事先获得了事主张某的活动规律,掌握到经营塑料管的老板张某每天中午饭后要去银行存货款,遂伙同朱某等3人共同作案。案发当日下午,刘某、朱某共骑一辆摩托车到张某经营的店门口守候事主出现,何某、林某二人另骑一辆摩托车在附近等候,下午1时许,何、林二人看到刘、朱在追前面一辆轿车后,开动摩托车合力逼停了该小车后,抢走了车上装有40万元现金的布袋,然后迅速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目前,案件的审理和追逃工作仍在进行中。(曾志仁、彭国通、严清梅)


作者: 丑男    时间: 2012/7/19 10:55
好,这才是兴宁公安的形象!!
作者: allen0753    时间: 2012/7/19 11:18
大案要案,就很积极。  唉。
作者: huangtao1988    时间: 2012/7/19 11:27
很好。抓了就枪毙吧。每次回家都看到那些操江鬼少孬。
作者: mzxnfsf    时间: 2012/7/19 12:11
抓得好,抓得妙,抓得快!!!
作者: tct    时间: 2012/7/19 12:12
还嫩了点!
作者: tct    时间: 2012/7/19 12:14
人渣拉去打靶算了
作者: 素言    时间: 2012/7/19 12:22
路过。。。。。。。。。。。。。
作者: 墨池    时间: 2012/7/19 13:48
大小案都放在心上,这么积极的办我就佩服。
作者: 大声古    时间: 2012/7/19 16:15
兴宁街头少了几个人渣。
作者: 为你喜欢    时间: 2012/7/19 16:39
为了生活…也不应该不劳而获啊!
作者: 58198218    时间: 2012/7/19 17:15
速度、效率!
作者: lchj    时间: 2012/7/19 18:46
对这些想不劳而获的人就应该拉去枪毙了救活,救活再枪毙!
作者: 和平鸽    时间: 2012/7/19 20:28
如果抢的是4千元不知能不能破........
作者: dwy    时间: 2012/7/19 20:51
太猖狂了!严惩不贷
作者: 文武@    时间: 2012/7/19 21:04
兴宁公安真牛!
作者: 1583    时间: 2012/7/19 21:11
几个小混混,发生这样大单的案子,公安的一问这个区域的"老大",30分钟内就弄清楚,除非那些"老大"不想在这个区域混了.
作者: zzh19900211    时间: 2012/7/19 21:45
真是厉害哦 值得恭喜哈   哇 一个建材老板这么多钱
作者: zyq138    时间: 2012/7/19 22:42
几个小混混,发生这样大单的案子,公安的一问这个区域的"老大",30分钟内就弄清楚,除非那些"老大"不想在这个区 ...
1583 发表于 2012/7/19 21:11

的样"功劳"从何而来?肯定要先向上级汇报的了
作者: 顺风    时间: 2012/7/19 23:01
这些人渣垃圾直接拉去枪毙,兴宁治安就是被这些垃圾搞坏了!
作者: bigeye100    时间: 2012/7/19 23:31
兴宁这么乱吗,光天化日居然有人拦车抢钱,社会影响恶劣,真的要严惩那几个歹徒!!!!!
作者: 梅州通    时间: 2012/7/20 00:24
这些打抢賊,根本没读过书的,真的是索货来的,谁抢到钱,都会想到,大家买一个包,把钱都分了,赶紧跑路
作者: mzxn1111    时间: 2012/7/20 03:01
兴宁刑警神勇!
作者: 兴宁蕭族    时间: 2012/7/20 10:11
合伙拦车抢劫,结果齐齐落入法网。7月17日,经过梅州市、兴宁市两级公安机关27小时连续作战,成功侦破发生在 ...
兴宁A8 发表于 2012/7/19 10:00



    把他们四个拉去枪毙了
作者: 合水罗进英    时间: 2012/7/20 11:03
这才是好样的!
作者: 上网农夫    时间: 2012/7/20 15:38
可以说是好样的!.....但也可以说是不怎么的?!.....公安人员深思!!!
作者: 一头雾水    时间: 2012/7/20 19:01
真不想骂人~某些2B的思想很阴暗,没破吧又说这么简单的案子也破不了,破了吧又说大案要案才破,真想不通这些人的思维方式。
作者: 香韵    时间: 2012/7/20 19:33
大快人心……
作者: Zzzxxxnnn    时间: 2012/7/20 21:16
抓得好••••••••••••••
作者: Zzzxxxnnn    时间: 2012/7/20 21:16
抓得好••••••••••••••
作者: 老将军    时间: 2012/7/20 21:58
向兴宁公安致敬!
作者: 喂喂喂    时间: 2012/7/20 22:03
向兴宁公安致敬!
老将军 发表于 2012/7/20 21:58



    老将军,致敬就不必了,这是他们的职业,必须的。
作者: zzh19900211    时间: 2012/7/20 23:43
没错啦  是张老板  兴宁就他大老板
作者: dwy    时间: 2012/7/20 23:54
对我们的人民公安破案神速赞一个,但是对于追回的赃款也要抓紧返回受害人,这样子案件就办得相当完美了。
作者: 小米椒    时间: 2012/7/21 15:03
年纪轻轻的,怎么就学成这样了?真让人心痛.
作者: LYW3290760    时间: 2012/7/21 19:54
人家是大老板!当然公安办事效率快啦!
作者: 黑名单    时间: 2012/7/21 21:43
低智商犯罪团伙!!  傻B
作者: 寂寞的心    时间: 2012/7/22 10:24

作者: 云天    时间: 2012/7/22 11:05
严打!还兴宁一片安宁。
作者: 古月三每弓虽    时间: 2012/7/22 11:29
传说中的九零后,果然牛X····
作者: 宁江日谈    时间: 2012/7/22 12:24
辛苦了,人民公安!希望继续发扬你们的光辉形象!可悲可恨,犯罪分子!希望你们能够改邪归正,悬崖勒马。还兴宁一片安宁!!!
作者: 初中生    时间: 2012/7/22 18:02
这些人渣垃圾直接拉去枪毙,兴宁治安就是被这些垃圾搞坏了!
作者: 初中生    时间: 2012/7/22 18:03
这些人渣垃圾直接拉去枪毙。
作者: 漂然    时间: 2012/7/22 23:25
要严办那些人渣
作者: 千字文    时间: 2012/7/24 23:26
矛改嘅聊,判吃草.
作者: 懵懂happy    时间: 2012/7/25 10:34
这些人干嘛,不属自己钱,终究不是自己的!!何必呢,自己害自己!
作者: 妹妹仔    时间: 2012/7/30 15:39
假如那些金额可以少点,几千块钱,试问破案可以这么快吗?
作者: 妹妹仔    时间: 2012/7/30 15:39
假如那些金额可以少点,几千块钱,试问破案可以这么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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