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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辽宁法院办执行案不再一名法官包到底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    时间: 2012/5/19 10:56
标题: 辽宁法院办执行案不再一名法官包到底
  沈阳5月19日电(记者 范春生)从5月份起,辽宁省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将不再一个案件由一名法官一包到底,这种传统的办案模式将被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所代替,力争防范法院执行工作中的腐败现象。此前这个省已有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试行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长林介绍,最近几年,法院一人一案一包到底的工作模式导致执行权滥用和消极执行的问题日益凸显,执行实施权的传统流程已阻碍了执行工作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的当事方意见也较大。为此,今年初省高院出台了《分段集约执行流程管理规程(试行)》,并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进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规避执行法官一人包案到底的弊端。

  “所谓分段集约执行,是指在执行实施案件过程中,按照执行程序的不同节点,将程序分为执行启动、财产查控、财产变现、结案管理等阶段,每个阶段由不同的执行组负责,对其中的财产查控、财产变现、结案归档等内容采取集中统一方式进行,形成分段与集约有机融合、相辅相成的执行工作模式。”辽宁省高院执行局局长辛赤兵表示,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实际执结率,降低了执行信访量,规范了执行实施行为。先行推出这一机制的沈阳市大东区法院2011年全年实结案件1600件,实结率达70%,同比上升12%,调解率达18%,同比上升15%,积极效果凸显。

  据悉,为了配合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的实施,辽宁省高院最近又出台了《关于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若干意见》《执行案件责任倒查实施办法》等7份文件,形成组合拳。比如《执行案件责任倒查实施办法》规定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五类重点案件进行责任倒查,确定追究责任的情形和承担责任的形式,健全了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法官滥用职权具有威慑作用。

  作者:范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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