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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官团“考察中个人游” 被令退回旅费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528    时间: 2012/2/22 09:30
标题: 深圳官团“考察中个人游” 被令退回旅费

“深圳龙岗司法局长组24人团豪华游”追踪

独家披露次日,龙岗区纪委就对事件作出通报

■记者 戴晓晓 郑雁虹 实习生 边家欢 梅妍

司法局长带队,24人出行,每人5800元的费用,是业务考察还是公费旅游?本报独家报道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组团豪华出游,其本人辩称为业务考察(详见本报昨日A21版报道)。昨日上午,何旅华再次称为考察,而下午龙岗区纪委则通报,何旅华借考察之名变相旅游问题基本属实,并责令龙岗区司法局参与旅游的全体人员退回违规旅游费用,何旅华已作出书面检讨。

上午:司法局长否认旅游

昨日上午,新快报记者到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采访,在局长办公室门口,巧遇正要出门的何旅华。“纪委打电话让我过去。”何旅华向记者表示,可以随其前往龙岗区纪委。对于去年9月的出行,何旅华称是公务考察学习,而不是旅游。至于为何绕道前往杭州,何旅华说,本来行程安排前往苏州大学学习,但是因为对方安排出现变动,所以临时改变了行程。至于网传其违规将公证员转入正式编制及个人作风问题,何旅华坚决否认。何旅华看上去年约40岁,与记者交谈时,他还不断用电话处理公务。新快报记者赶往深圳市龙岗区纪委后,并未见到何旅华,工作人员表示,龙岗区纪委正在开会研究此事。

下午:纪委通报出游违规

昨日下午3时许,龙岗区纪委通报会在区委举行,龙岗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杨锦科进行了通报。

“我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借考察之名变相旅游的问题基本属实,违反了干部廉洁若干规定。”杨锦科表示,去年年底,龙岗区纪委接到群众匿名举报,有关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借考察之名,变相公款旅游及其他问题后,立即着手进行了初步调查和处理。

初步调查结束后,区委责令参与旅游的全体人员退回违规旅游费用,区领导并找何旅华进行了诫勉谈话,何旅华已向区委、区政府、区纪委作出了书面检讨。对这一事件,深圳市龙岗区纪委正在依法规按程序作进一步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质疑

每人5800元考察费如何被批准?

回应:政府管理出现薄弱环节

此次出行如何旅华所说“经组织上批准”,24人出行,每人5800元的考察费用是如何被批准的?杨锦科称,此事暴露出龙岗区在执行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等管理规定方面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这也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主要领导多次在干部大会上强调,要认真吸取教训,从严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龙岗区将进一步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管力度,也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对龙岗区的工作进行监督。

此外,关于反映何旅华违规推荐公证员的问题,经调查,推荐符合省市有关规定,没有发现何旅华有违规行为。

声音

“仅是退钱、写检讨的处分有点不痛不痒,必须从严处理才可能起到教育以及警示作用”。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委员吴立民

处罚力度太轻难起警示作用

“龙岗区司法局作为一个法律宣传部门,明知利用公款消费不应该,却依旧利用公款出游,他们应承担更大的责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委员吴立民指出,目前仅对相关人员作出退还资金、书面检讨的处罚力度太轻。“虽然费用交上来了,但是这五天的工资他们照拿,出游这几天的工作又如何安排?这些方面都应该去追究他们的责任。”

吴立民认为,对于司法局局长及一干人等的行为,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仅是退钱、写检讨的处分有点不痛不痒,必须从严处理才可能起到教育以及警示作用”。

吴立民提出,公务员公款消费屡禁不止,根本问题在于政府对“三公”资金的监管一直处在“真空状态”。“每年财政预算的钱打进去以后,最后钱怎么用,用在什么地方,这些方面基本没人去监管”。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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