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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兴宁水口下堡松林坝元宵重大交通事故 [打印本页]

作者: 烦人    时间: 2012/2/7 14:46
标题: 兴宁水口下堡松林坝元宵重大交通事故
兴宁下堡松林坝特大交通事件,一私家车在高速行驶下撞倒八人(一死三重伤四轻伤)后肇事逃逸,后被同村人追至径义加油站发现肇事车辆,司机弃车逃至山里,据息此别在逃跑中还企图撞击追车人员!现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据今天了解现有3名还在昏迷状态,其中2名已进行开颅手术。据证实死者男孩18岁。据了解此次事故中年纪最大为40多岁,最小为6\7岁。希望政府重视此事!
作者: xnzzp    时间: 2012/2/7 15:26
今天中午梅河高速兴宁服务区2公里处,梅城开往广州的车也翻了。三人被120送往医院。搞得朋友吃餐饭还忙了半天安排工作。
作者: 可儿    时间: 2012/2/7 16:31
春节更要安全驾驶,交通事故不断。
作者: 东东日上    时间: 2012/2/7 17:50
十分造过当。当事司机没长眼。
作者: 兴宁528    时间: 2012/2/7 17:52
兴宁市水口镇发生一宗一死六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司机张某已被刑拘
原文来自:兴宁528 , 链接地址: http://www.xn528.com/thread-154963-1-1.html
作者: xns2010    时间: 2012/2/7 18:08
生命宝贵的
作者: 爱兴宁不容易    时间: 2012/2/7 18:56
真是让人痛心!血的教训啊!
作者: 颍川堂    时间: 2012/2/7 19:11
十分造过当。当事司机没长眼
作者: 东东日上    时间: 2012/2/7 19:17
当时在一群人在公路上打锣豉,司机竞然视而不见
作者: 要正义    时间: 2012/2/7 20:06
兴宁交警単想搞钱入自已囗袋,很少为人民生命安全着想过。
作者: lchj    时间: 2012/2/7 21:05
上午刚听一老乡说起。
司机朋友都小心点行车啊,宁慢三分莫抢一秒,生命是可贵的,无论对己对人!
作者: lchj    时间: 2012/2/7 21:07
真造孽。。。。。
作者: 扁头    时间: 2012/2/7 21:10
安全!大家注意安全!平安就是福!
作者: 余小云    时间: 2012/2/7 21:27
兴宁市水口镇发生一宗一死六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司机张某已被刑拘
原文来自:兴宁528 , 链接地址:
兴宁528 发表于 2012/2/7 17:52



        个人认为最关键一句是“碰撞公路右边行人刘杨、刘某尧等7人”——不知行人是否占用了机动车道?司机是否超速行驶?
    还有,肇事逃逸,一说是追至径义加油站,一说是逃离至梅县畲江;一个是往丰顺方向,一个是往梅县方向;一南一北,都不知哪个才正
确。
    “在逃跑过程中还企图撞击追车人员”?此说属实的话,司机的责任就更大了。其实这次事件不管行人有无过错,司机应该都是无意的,
重点在于有无超速行驶。发现撞人后立刻停车救人,事后积极赔偿,应该能取得死伤者家属的谅解,定罪也应该是“交通肇事罪”。而他一跑
就变成“肇事逃逸罪”了,还想接着撞人的话,严重点可以判“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可以上死刑的!不知道这司机是真的有错在先呢,还是
吓晕头了?
    撇开这次事故不说,春节本来就是交通事故多发期,今年至今命案都有好几宗了。司机应该注意保持车速,行人也应该做足安全措施。在
农村地区,随时可以看到一些人目无交通法规,开车、骑摩托、骑自行车、走路的都有。车的快、摩托的乱窜就不说了,有些行人也无视机动
车的威胁,与车抢道,你拿自己的肉身去拼人家的钢铁啊?!
    这次事故发生在夜间,须知夜间无论是开车还是骑摩托,视线比起白天来都差了很多。我习惯一到黄昏就开灯行车,有朋友问我干嘛浪费
钱,我回答说:“你不要以为自己视力好看得见别人,别人可未必看得见你呢。”特别现在还很多人夜间行车习惯开远灯的,会车时也不转换
成近灯,对面的司机真的有那么几秒钟什么都看不见的,纯粹靠自己的直觉走,前面真有障碍物啊行人啊什么的不撞上不知道!前晚我夜间行
车,在耀眼的远灯下到了一辆停在路肩的三轮车面前才看见,幸好还有点距离让我绕过去。再走一段路,又是因为会车,一个行人在我车前三
米突然走了过去,没到我车灯的范围内我还真没发现他!而我还算视力不错,基本不近视的。
    最后,不知这次事故是否发生在松林坝那个路口?那里一直都是事故多发地,管理部门也应该多想想办法。
作者: cocoxjd    时间: 2012/2/7 21:37
兴宁没查醉架啊!个个都敢喝高了!怎么会不出事!春节到现在,撞车事故好多!
作者: 浪人情哥1    时间: 2012/2/7 21:47
为何要

呀,真是神经病。
作者: 幸运☆星    时间: 2012/2/7 22:06
安全第一...............
作者: 刘小子    时间: 2012/2/8 00:27
一个当场死亡,才十八岁啊~六个还在梅县黄塘医院抢救,一直昏迷不醒,生死未卜,肇事者真没有人性的,当晚村民敲锣打鼓闹元宵,本应该高兴的,却被这个恶魔,禽兽突如其来的飞车把人撞了十几米,还继续左右乱撞其他六人,满公路横七竖八的躺着都是人,血迹般般的场面真是惨绝人寰,政府的所谓妥善安置就是给了这些村民一万元了事,难道这就是天理?如今全村上下人心不安,难道这就是父母官?受害的村民们是时候团结了……不搞大点他们是不知道百姓的心声的!
作者: 刘小子    时间: 2012/2/8 00:28
重视有脉介用,净摈1万块钱就算聊???
作者: 刘小子    时间: 2012/2/8 00:29
民生820讲的含糊不清~~~~~~~~~~~~·!!!!!!!!!!!!!!
作者: 刘小子    时间: 2012/2/8 00:30

NND
作者: 刘小子    时间: 2012/2/8 00:31
兴宁市医院的还要求先收钱再抢救伤员!!!!造孽涨啊!!!!
作者: 刘小子    时间: 2012/2/8 00:32
天理何在!!!!!!???
作者: 刘小子    时间: 2012/2/8 00:32
救护车一个多小时才到达现场的!!!
作者: 刘小子    时间: 2012/2/8 00:33
村民要求救护车走高速还要村民伤员出1000元才走!!!!
作者: 刘小子    时间: 2012/2/8 00:37
村民是时候该团结起来了.....................维权!!!
作者: 默看风云    时间: 2012/2/8 02:11
十次肇事九次快,司机都要吸取沉痛的教训!!
作者: 折叠的幸福    时间: 2012/2/8 07:10
村民要求救护车走高速还要村民伤员出1000元才走!!!!
刘小子 发表于 2012/2/8 00:33



    以前就听过救护车为了钱在拖延伤者的生命时间。为什么当时村民不团结起来,再争执下去,拿家伙出来,让伤者的疼痛在医护人员双倍,看他们还敢不敢讲价钱。


现在的医院  医生  根本就没点医德,有钱才会速度救人,有钱才会畅通无阻。

楼主,请继续报导,让广大网民能知道伤者的情况。


-------------------

要不就让大队干部出动捐款,尽力把伤者医治好。

说什么都没用,只要保住性命,保好身体才是至关重要的大事。
作者: zyx-603    时间: 2012/2/8 13:35
事情重大,严肃处理。
作者: 道济    时间: 2012/2/8 14:28
阿弥陀佛,罪过也。。。。。
作者: 草民闲言    时间: 2012/2/8 18:02

作者: 东东日上    时间: 2012/2/8 21:56
六名重伤者最新情况怎么样了?
作者: 我来了    时间: 2012/2/9 21:51
早日康复!
作者: 兴宁张律师    时间: 2012/2/11 18:57
处理好了没有?
作者: 小阿玲    时间: 2012/2/11 19:30
逝者已逝,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生存的人应该更坚强。生命可贵,安全第一。
作者: 冤枉艹过当    时间: 2012/2/12 09:29
冤枉艹过当哦。
作者: 松林坝    时间: 2012/2/12 13:17
深度关注着。
作者: 实情实说    时间: 2012/2/13 11:12
据村民说,2012年2月6日8:20时许,一辆银灰色小型轿车(长安)行驶至水口松陂村松林坝时,撞向同方向步行的锣鼓队(松陂村民),当场造成7人受伤,司机逃逸。经镇村干部、群众协同公安干警追捕,于7日凌晨1时许在梅县径义加油站旁山上抓获肇事司机张某。
    截止目前,刘杨(男,18岁)经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送往梅州市人民医院医治(刘意,男,17岁,仍然昏迷中,暂无生命危险)、2人送往梅州市田家炳医院医治、1人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治。
    事件发生后,据村民反映,水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反应,成立了专项工作组30多人,兵分三路,一路前往市人民医院、梅州市人民医院协助做好伤者救治工作,一路前往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追查肇事车辆及人员,一路在事发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经过镇村干部和公安干警连夜工作,目前伤者已得到妥善医治,肇事人员已被公安部门拘留,事发现场交通秩序得到了恢复。
   还有令人可喜的是,水口镇坚持以人为本,把医治伤者作为重点来抓,认真做好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明确表态所有抢救费用均由镇政府先行垫付,目前已垫付伤者救治费用8万余元。   
   但是,竟然有人组织堵路,造成206国道、120省道一度塞车,确实不应该!如此违法行为少数莽夫会跟着效仿!家庭的不幸变成了社会的不幸!请三思而后行!!!
作者: 实情实说    时间: 2012/2/13 11:28
据村民说,2012年2月6日8:20时许,一辆银灰色小型轿车(长安)行驶至水口松陂村松林坝时,撞向同方向步行的锣鼓队(松陂村民),当场造成7人受伤,司机逃逸。经镇村干部、群众协同公安干警追捕,于7日凌晨1时许在梅县径义加油站旁山上抓获肇事司机张某。截止目前,刘杨(男,18岁)经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送往梅州市人民医院医治(刘意,男,17岁,仍然昏迷中,暂无生命危险)、2人送往梅州市田家炳医院医治、1人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治。
    据村民反映,事件发生后,水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反应,成立了专项工作组30多人,兵分三路,一路前往市人民医院、梅州市人民医院协助做好伤者救治工作,一路前往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追查肇事车辆及人员,一路在事发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经过镇村干部和公安干警连夜工作,目前伤者已得到妥善医治,肇事人员已被公安部门拘留,事发现场交通秩序得到了恢复。
    还有令人可喜的是,水口镇坚持以人为本,把医治伤者作为重点来抓,做好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明确表态所有抢救费用均由镇政府先行垫付,目前已垫付伤者救治费用8万余元。   
    但是,竟然有人组织堵路,造成206国道、120省道一度塞车,确实不应该!如此违法行为少数莽夫会跟着效仿!家庭的不幸变成了社会的不幸!请三思而后行!!!
作者: daydayup    时间: 2012/2/14 12:30
真是可怜、可恨啊!可怜的受害者,可恨的肇事者!坚决要求政府在医治伤员的同时严惩肇事者!
责任已经明确,驾驶者必要要责任~!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当地政府表现还可以,第一时间就排出干部与医院沟通,并提供担保,为伤者医治提供了保障;同时全力抓捕肇事者。
当前,伤者仍在医院,首要任务还是医治伤者,政府也好、医院也好、群众也好、社会也罢,目标明确,先治病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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