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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社会之黑暗,兴宁之腐败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行星    时间: 2011/11/23 09:10
标题: 社会之黑暗,兴宁之腐败
今年正月十二,原兴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刘某某醉酒驾车(白色报废捷达粤MW0707)撞死了人。有兴宁籍在广东省委任高官的庇护下,不但没有被法办没有被开除公职,反而被委以重任,听说调任罗浮任派出所所长。
作者: 坏蛋    时间: 2011/11/23 13:44

作者: 劉宇興    时间: 2011/11/23 14:02
高举正义之旗!
作者: bingycheny    时间: 2011/11/23 14:26
这个不能乱说哦,无凭无据……
作者: 好领队    时间: 2011/11/23 15:06
上访到省公安厅!
作者: 三月桃花情    时间: 2011/11/23 15:07
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随便乱说哦。
作者: 崖系兴宁人    时间: 2011/11/23 15:17
是真的马
作者: 祢东古    时间: 2011/11/23 15:37
路过!!!!!!
作者: Manjusaka    时间: 2011/11/23 17:04
强烈谴责
作者: zyx    时间: 2011/11/23 17:21
呵呵…兴宁公安喜欢对这些败类提升,几年前宁新派出所丘佛泉干警开套牌车肇事逃逸,一个礼拜后被抓,不但没有被法办没有被开除公职,反而被委以重任,现在也反而爬到市局治安大队上班啦,现在的社会流行人民币,有钱好办事。
作者: 冷眼看世事    时间: 2011/11/23 17:54
哪个领导的职位不是用重金买的?买个所长二三十万。
作者: 小飞机    时间: 2011/11/23 18:35
0000000000000000
作者: 随风而至    时间: 2011/11/23 18:44
是真的
作者: 13798553523    时间: 2011/11/23 18:45
不要说瞎话哦,
作者: BZS600    时间: 2011/11/23 19:14
我出50W,给个我做做
作者: 阿刀    时间: 2011/11/23 19:27
???????????????????????????????
作者: yxd1780    时间: 2011/11/23 19:41
哪个领导的职位不是用重金买的?买个所长二三十万。???????????????????
作者: 浪人情哥1    时间: 2011/11/23 19:49
真有这种事,看来要找包青天出来了。
作者: dwy    时间: 2011/11/23 20:37
是真的吗?
作者: 新的开始    时间: 2011/11/23 20:58
是吗???!!!
作者: 新的开始    时间: 2011/11/23 20:59
是真的才可以这样哦。。。
作者: 羊角李234    时间: 2011/11/23 21:05
如果是真的,请告到省纪委去,如果不是真的,那楼主还有528论坛就要小心了——当心吃官司哦!
作者: 文峰塔    时间: 2011/11/23 21:08

作者: 问你呢    时间: 2011/11/23 21:08
我只是看看哦
作者: cmsj    时间: 2011/11/23 21:09
不会有什么私人恩仇吧?
作者: xn落叶无痕    时间: 2011/11/23 21:39
不是很相信,话可不能乱说哦
作者: 将军日记    时间: 2011/11/23 22:26
一天乌云看不清楚什么
作者: 老将军    时间: 2011/11/23 22:28
无根据不要乱说话。据了解,刘某因车祸赔了不少钱,而且还丢了官,他现在是治安大队的一般民警。
作者: 52烧烤酒吧    时间: 2011/11/23 22:34
是这样的了啊,,
作者: xiao@qiang    时间: 2011/11/23 23:13
怎样的家长就有怎样的家庭,怎样的领导就有怎样的社会风气,官风对民风起到决定性影响。
作者: 323121219    时间: 2011/11/24 05:23
何必。。。
作者: 随风而至    时间: 2011/11/24 08:02
看来是内部消息,应该是内部人在争斗,想做所长吧
作者: 小冰雹    时间: 2011/11/24 08:11
不相信,楼主应是别有用心,因为疑问有四:1、醉酒驾车撞死人是天大的事情,试问有哪个高官敢引火惹身?2、兴宁籍的省委高官,好像只有华华省长哦?3、刘某某是“皇亲国戚”,还是工作能力或贡献突出之人,值得省委高官如此庇护?4、公务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有哪些具体的处理规定?据我个人所知,一般交通肇事是过失行为,与贪官污吏之违法乱纪绝然不同,不可能因为无心之失就把人打入“十八层地狱”,更何况在当今交通发达、车多为患的年代,车祸如洪水猛兽,试问有谁能说自己就能幸免交通事故?
作者: 小冰雹    时间: 2011/11/24 08:14
建议兴宁528论坛能本着尊重人权、遵守法律的立场,加强对发帖子内容真伪的审核和辨别,像“小行星”发的这类帖子完全可以与兴宁市公安局联系一下,即可知其内容是真是假。
作者: 常驻兴宁    时间: 2011/11/24 08:23
建议兴宁528论坛能本着尊重人权、遵守法律的立场,加强对发帖子内容真伪的审核和辨别,像“小行星”发的这类 ...
小冰雹 发表于 2011/11/24 08:14



    顶一下,兴宁528论坛现在差不多已经成为一些无耻小人加以利用的平台了。没有的事,也说的像模像样,528论坛也不管理下,论坛这样搞下去。会出事的!
作者: 煤油灯    时间: 2011/11/24 10:39
为什么? 原因是少见多怪!
作者: 好领队    时间: 2011/11/24 13:48
哪个领导的职位不是用重金买的?买个所长二三十万。???????????????????
yxd1780 发表于 2011/11/23 19:41



   
作者: 骄子    时间: 2011/11/24 14:11
是的.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哦.小心成诬告。
作者: 尘累    时间: 2011/11/24 17:41
这些都是兴宁人的无奈呐!偶尔有一两个好人站出来也不见得有人支持!大家只会看热闹!
作者: 将军日记    时间: 2011/11/24 19:39
35楼的说得公道,
作者: 泥娃子    时间: 2011/11/25 14:03
无根据不要乱说话。据了解,刘某因车祸赔了不少钱,而且还丢了官,他现在是治安大队的一般民警   顶  可能是同僚勾心斗角  或者是遇难者家属又来索赔吧 要是一般人肇事了 耍赖了 或者逃跑了 楼主是怎么想的 不知道上个月0753肇事逃跑的 抓到了吗 最起码你说的刘某 承担了他应该承担的责任, 难道他没有赔偿吗?为什么过了那么长时间的事情 你要翻出来 看来楼主是有目的而来 你是为了你个人私利 在这里为了博取大家的什么呢?
作者: 一介茶夫    时间: 2011/11/25 17:25
p这是什么话来的!
兴宁是个什么地方你是知道的,对吧
作者: 1149898642    时间: 2011/11/25 19:01
对这个社会无语
作者: 嘉应客家人    时间: 2011/11/25 19:17
是真的吗?
作者: 方芳    时间: 2011/11/25 21:45

作者: 寒冰    时间: 2011/11/25 23:30
是这样子的哦
作者: 仙人球    时间: 2011/11/26 09:52
总有些人喜欢搞内讧,你以为人家钱多,想撞人呀。。。。。。得饶人处且饶人!
作者: zcl520    时间: 2011/11/26 10:15
对此事不了解,但缺乏证据
作者: 逗你玩    时间: 2011/11/26 11:02
是真的吗?
作者: luoxiaoyou    时间: 2011/11/26 11:54
发现最近夜谈很多这些帖子,对这些帖子统一抱观望态度,毕竟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作者: xnzzp    时间: 2011/11/26 14:10
无图无真相,对此事不敢乱说,没证据的事不好发言啊。只能说明当事可能动到了某些人的利益了。
作者: 都市情人    时间: 2011/11/26 14:50

作者: 都市情人    时间: 2011/11/2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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