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网 发表于 2011/1/18 09:44

我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17万吨

  (记者刘世锦)1月16日至17日,国家环保部核查组李华一行,在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陈铣成等的陪同下,来我市开展2010年度及“十一五”污染减排核查。市政协主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金元陪同实地检查。

  在梅期间,国家环保部核查组分别到梅县新城水质净化厂、梅州市清源水质净化中心、梅县电厂、梅县荷树园电厂、平远县污水处理厂、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等进行实地检查,并听取了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汇报。据了解,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十一五”和2010年度污染减排目标,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各项任务,对没有排放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全市8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运并形成17万吨的日处理能力,淘汰了166万吨立窑水泥落后产能,取缔关闭了2家造纸共1万吨产能、4家漂染共1.45万吨产能等高污染企业,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污染减排任务和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李金元表示,梅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等都将环境保护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坚决不牺牲梅州山区优美环境、坚决不牺牲社会和谐、坚决不牺牲客家文化的原则,确保在青山绿水中实现科学发展,发展首先要保护环境成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得到快速提升。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环保部核查组的意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持之以恒抓好企业污染减排和城市环境治理工作。要按照国家强化环境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应急预案、畅通信息渠道,确保环境安全。要不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综合素质,加强监管,落实责任, 坚决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我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17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