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网 发表于 2011/1/5 10:14

日本扩大海上执法权 允许对外国船只"撞船拦截"

  据日本媒体4号报道,日本海上保安厅3号正式决定扩大“海上执法权限”,允许海上保卫厅巡逻船对部分“可疑船只”采取威慑射击、现场“逮捕”等措施,甚至可以通过“撞船”的方式展开拦截。

  根据日本《产经新闻》4号援引对海上保安厅相关人员采访的内容称,日本海上保安厅3号正式决定扩大“海上执法权限”,允许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对部分“可疑船只”采取威慑射击、现场“逮捕”等措施,甚至可以通过“撞船”的方式进行拦截,进一步扩大日本海上保卫厅的“执法权限”。

  那么与现行的日本海上执法权限相比,应该说扩大的权限有较大改动。根据日本现行的法律规定,海上保安厅拥有对不法侵入的船只进行舱内搜查、扣留、威慑射击等系列执法权,此外,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有权对“侵入日本领海”的“可疑船只”采取“船体冲撞”的方式,强迫其停船并令其接受检查。但这一法规同时还规定,这种做法的前提是可疑船只“正在发生犯罪行为或者正准备发生犯罪行为”、对日本“构成重大生命和财产危险,必须采取紧急措施时”,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日本海上保卫厅的巡逻船才可采用“撞船拦截”。而这次日本海上保安厅决定扩大“海上执法权限”,允许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对部分“可疑船只”采取包括 “撞船”等方式进行拦截。所以说,扩大的权限还是有较大改动的。

  日本海上保安厅作出这样的决定,意味着赋予了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更多权限,可以对他们认为的可疑船只进行“撞船拦截”。


  根据日本《产经新闻》的报道,日本此次决定强化海上执法权主要是为了应对类似于此前发生在钓鱼岛群岛(日本称尖阁群岛)海域的日本海上保安厅巡视船与中国渔船相撞等等突发事件,扩大后的海上执法权不仅包括加大要求“不法侵入船只”强制停船的执法力度,海上保安厅还将和海上自卫队建立“紧密的联络体制”,必要时将动用海上自卫队舰艇对外国船只进行“逮捕”。《产经新闻》还报道说,主管海上保安厅的日本国土交通相马渊澄夫还就此表示,为了加强海上“警备”体制,将在国土交通省内设置一个专家委员会,对修改海上保安厅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进行讨论并得出最终修改案,并计划在本月下旬递交给国会审议通过。

  尽管《产经新闻》的报道说得有鼻子有眼,但到目前为止,日本其他媒体并没有对这一消息进行报道。不过,鉴于日本政府此前出台的新防卫大纲内容明确提出今后防卫重点在于西南海域,菅直人首相在去年10月底的自卫队阅兵仪式上更是首次提出把中国作为“假想敌”的口号,这个有关日本海上保安厅计划加强海上执法权的消息也就显得不是那么空穴来风了。目前在日本国内还有一种声音,认为由于海上保安厅目前无法应对拥有重型武器的船只,而出动海上自卫队耗时太长,应该让海上自卫队也参与领海的警戒活动,可以说日本在加强海上警戒方面一直动作频出,地区局势的动荡和不安难见平息。(驻日本记者谢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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