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网 发表于 2010/11/26 13:29

省医改办督查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

  (记者罗渊宜)11月24日至25日,省医改办督导组对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医改综合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副市长陈丽霞陪同。据悉,我市将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市所有102间建制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

  省医改督导组深入到我市的基本药物制度试点蕉岭县和市医改办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和蕉岭县相关情况汇报。省医改督导检查组认为,我市各级重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市、县财政一步到位,工作细致,措施到位,有序推进,成效明显。目前,试点县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统一零差率销售,统一阳光采购,没有使用非基本药物,补偿到位。督导组希望我市继续完善制度,加强领导,实施第二批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尽快行动,做出成效。

  据了解,蕉岭作为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从今年5月1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人均住院医疗费比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相比平远下降了28.7%,其中人均住院药品费用下降了35.5%;药品费用占医药费用比降了8个百分点,使群众得到了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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