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网 发表于 2010/11/25 10:04

让妇女远离暴力伤害

  今天是“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记者从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梅州站)(以下简称市妇女维权服务站)了解到,近三年来,梅州女性家庭暴力案件投诉不在少数,约占婚姻家庭问题的30%,其中精神暴力中的冷暴力投诉有上升苗头。不少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后一般选择忍气吞声。有关专家提醒广大妇女,遭遇家庭暴力要敢于向外界诉说,增强取证意识,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权。

  案例一:多疑丈夫暴打妻子20多次

  一日上午,市妇女维权服务站走进一名戴墨镜的年轻女子。她的头部已有多处受伤,工作人员接待后赶紧把她引进房间了解情况。该女子18岁时与一离异男子同居,20岁时两人正式登记结婚,已育有一子,两人共同经营一家饭庄。原本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可由于丈夫在前段婚姻中受过伤害 (前妻出轨),心灵受到刺激,与她结婚后变得疑心极重。近一年,更是发展到只要她一出门,就马上打电话催促回家的情况。每逢她外出回来都会被逼问与朋友、特别是与异性接触的详情,稍有不顺就遭丈夫殴打,多达20多次。

  该服务站工作人员说,该女子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求救。有些妇女比较爱面子,受到伤害一般不敢言、甚至害怕被人知道,这在一定程度上更加 “纵容”了“家暴”。

  案例二:离婚途中对妻子棍棒相加

  “叮铃铃——”11月9日,市妇女维权服务站的热线电话响起了,来电的是一名30多岁的女子。该女子反映,2003年,她与丈夫育有一子,生育后才领结婚证。从2006年开始,性情暴躁的丈夫经常对她实施暴力。为躲避丈夫的殴打,她到珠海找工作,丈夫留在了梅州,四年来过着分居生活。今年9月,丈夫突然跑到珠海向她提出正式离婚,她表示同意。11月份,两人拿着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不料,工作人员已下班。因为没有办好手续,两人在途中再次发生争吵,丈夫情绪激动,随手拿起了随身带的棍棒向妻子的头部、手部猛打过去,最后把妻子打晕,后被送往市人民医院抢救。

  该服务站工作人员分析,类似这样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在遭遇之初,就应及时向熟人或有关部门求救,严重时可直接报警,否则等到事后便难以取证了,这也是让自己避免受到伤害、安全脱险的正确途径。

  案例三:未生男儿遭遇冷暴力

  近日,该服务站接到一宗案件投诉,一男子在第一次婚姻中育有一女孩,如今,第二次婚姻又与现任妻子生下一女孩。渴望生男孩的他与家人都很不满意,对刚出生三四个月的女婴不理不睬,生活费也不负担,最近甚至发展到频频更换家门钥匙、不让妻子回家的地步。

  该服务站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梅州家庭冷暴力现象也逐渐增多,主要出现在知识层次较高的家庭,不少是由于一方出现婚外恋导致的。虽然这种暴力不以拳脚相加,但给人造成的精神折磨不容忽视。

  专家提醒:遇暴时注意保留证据

  “梅州家庭暴力现象并不鲜见,究其原因,与男人的大男子主义观念有关。”该服务站的刘宁贞律师分析说,国家出台的关于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还比较薄弱,妇女维权意识薄弱,有相当一部分女性不敢向外反映。刘宁贞提醒广大妇女,面临家庭暴力时,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的安全,被殴打要立刻报警,让民警及时介入制止。同时,要注意保留证据,警察介入处理后,要向民警索要一份笔录口供,或者去医院验伤时,保留病历和法医鉴定。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还可以选择到市妇女维权服务站投诉反映,或拨打24小时全线开通的妇女维权热线电话12338。此外,有关部门呼吁,要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建立多部门干预机制,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反家庭暴力的氛围。


  新闻链接

  “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的由来

  1979年,联合国通过了《消除对妇女的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它明确反对并积极干预基于性别的种种歧视,包括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1985年,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了提高妇女地位的内罗毕前瞻性战略,突出强调了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1999年,联合国大会将每年的11月25日定为 “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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