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网 发表于 2023/12/21 22:06

兴宁市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过度包装的茶叶案

2023年9月26日,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广东省梅州市质量计量检测所对兴宁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检测,当事人经营的“高山绿茶”和“凤凰单枞茶”均属过度包装。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3年10月31日,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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