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8/11 09:02

江苏阜宁称缓刑官员进事业单位是解决历史问题

  江苏阜宁县:确有2人吃空饷
  上海讯 (记者陈庆辉)本报8月2日A7版报道的纪委调查“缓刑官员进事业单位”目前有了新进展。
  “因受贿被判刑的公务员,在缓刑期满后不但有事业编制、享受退休待遇,甚至还能吃空饷。”江苏省阜宁县2009年出台的安置缓刑期满人员文件经网友曝光后,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而阜宁县政府称,如此安置有“政策依据”,并表示纪委会进行调查,但法律专家称,阜宁县的做法违反了《公务员法》。昨日,阜宁县政府在官网上发布了调查结果,证实有2人吃空饷。
  昨日,阜宁县发布了调查结果:经初步调查,阜宁县缓刑期满重新安置的61人中,以前的身份分别是:公务员性质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2人,技术人员27人,工人20人。2009年11月,本着落实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县政府对这些人员进行了重新安置,当时办理退休手续的35人,重新安排工作的25人,1人因事改企未安置。
  对于吃空饷的情况,经调查发现,有2人未正常上班领取工资,有3人由所在单位违规办理停薪留职,有7人超标准发放生活费,有1人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等方面的问题。
  据阜宁县宣传部新闻科邱科长介绍,7月31日,对于缓刑期满人员重新安置、刑期算工龄及部分人员“吃空饷”的问题,阜宁县已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组成了联合调查组,抽调专门人员分成四个调查小组开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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