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8/7 10:15

吸毒成瘾未戒除者注销驾驶证 考驾照先查吸毒史

  公安部要求各地排查“带毒”驾驶员
   “瘾君子”30日内注销驾照
  近日,公安部下发《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全面排查各省(区、市)驾驶人,吸毒成瘾未戒除的,30日内应申请注销驾驶证,未主动申请的强制注销。
  考驾照先查吸毒史
  《通知》明确了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公安机关要对各省(区、市)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对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当事人要在30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当事人未主动申请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通知》规定,在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环节,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比对已登记的吸毒人员信息,对申请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不予受理申请,不予核发驾驶证。同时,《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办理驾驶证补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或者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时,严格审查比对吸毒人员信息,对发现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要按规定注销驾驶证。
  事故后先比对吸毒信息
  《通知》要求公安机关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查处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交警对在路面检查中发现有明显吸毒特征、表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属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按规定进行现场检测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或者有吸毒检测资质的实验室、医疗机构进行检测。对经检测确认为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除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进行处罚和处理外,对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按规定注销驾驶证。
  对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公安机关将审查比对吸毒人员信息,对属于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将按规定对驾驶人进行检测。对经检测被认定为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对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按规定注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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