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7/19 09:58

福建上杭疏通干部“下”渠道 调不称职干部12人

  福建省上杭县创新措施,完善机制,加大解决干部能“下”的工作力度,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干部。2009年以来,共调整不胜任或不称职的干部12人。

  该县首先严格标准,明确干部“下”的情形,坚决调整几类干部:不注重德,无德、失德、缺德的干部;政治信仰不坚定,群众口碑差的干部;能力素质差,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的干部;欺上瞒下、虚报浮夸、搞假政绩的干部;团结协作精神差,在班子成员中相互扯皮的干部;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按规定应该“下”的干部;在民主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得优秀票、称职票不过三分之二,以及得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为不胜任或不称职的干部。

  其次,通过多措并举,疏通干部“下”的渠道。该县对能力较差的或不能正常推动工作的干部,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对不适应党政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干部,调整到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对不具备现职位岗位领导才能的干部,交流安排到其他合适岗位或降职使用。

  此外,该县通过执行辞职制度等,严把环节,规范干部“下”的工作。对于非主观原因或非本人直接原因造成工作失误以及在计生、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因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干部,实行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制度。对不安心机关工作自愿辞职的,做好思想工作,准予辞职。2010年来,共有5人辞去科级职务。同时,该县还实行了试用期和聘任制,完善诫勉制。(通讯员 丘禄民 袁志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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