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发表于 2012/7/5 11:48

银行高管伙同上司违法放贷7亿 被判14年罚18万

  违法放贷七个亿 银行高管被判刑
  被控伙同上司霍海音违法放贷7.4亿元,至今仍有2.7亿元未能收回。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高管冯伟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罚金18万元之后,冯伟提出上诉。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一中法院驳回冯伟的上诉,维持原判。在冯伟被抓之前,其上司霍海音因贪污公款、违法放贷高达30多亿元已经被执行死刑。
  1991年,28岁的冯伟调到中关村城市信用社(后改名为北京城市合作银行)工作。后经信用社主任霍海音授权,冯伟任信用社资金部负责人,全面负责信用社资金业务。
  法院查明,1993年至1997年间,冯伟伙同霍海音在银行内部私设账户,以此吸收存款,再转手私自放贷。冯伟伙同上司霍海音,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先后向12家单位共计发放贷款7.4亿余元。至今仍有2.7亿余元未能收回。
  霍海音落网后,冯伟便逃出北京,在一直在外地“躲风声”。
  13年后的2008年4月,在广东实在呆不下去的冯伟偷偷潜回北京,想探探风声。其大着胆子到派出所办理了二代身份证,结果很顺利。冯伟便认为风声已过自己可以在北京正常生活了。
  2010年7月,冯伟带着前妻、孩子以及岳父母一起到黑龙江哈尔滨旅游,入住了香格里拉酒店。让冯伟没料到的是,这次当他用身份证登记了入住信息之后,警方很快将逃亡13年的冯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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